玩酷网

广东阳江,男子去连锁药店买避孕药,因为付款出了问题,所以药店员工联系了男子的妻子

广东阳江,男子去连锁药店买避孕药,因为付款出了问题,所以药店员工联系了男子的妻子索要药钱,这导致男子出轨一事被妻子撞破。然而男子却把两个家庭面临解散的责任怪到了药店头上,还报了警,并准备起诉药店侵犯其隐私。 据杭州网8月17日报道,2025年8月2日晚上,男子王某独自来到一家连锁药店,说要购买避孕药。 药店工作人员给王某拿了一盒避孕药,随后扫了王某出示的付款码结了账。王某拿着避孕药匆匆离开了药店。 然而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发现这笔钱还没到账,但又无法联系到王某,于是按照王某提供的会员卡的信息,查到了王某妻子李某的联系方式。 随后工作人员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好友,并大概的事情讲了一下。 李某得知后王某偷偷去买了避孕药,顿时感到十分气愤。不过,她还是礼貌地先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随后询问了王某大概是几点购买的药品。工作人员也如实回答:“9点30”。 之后的事就不言而喻了,王某婚内出轨一事被李某知道后,她去王某情人的家里大闹了一场,导致两个家庭都面临解散。 王某十分后悔用李某的会员卡去买了避孕药,但他认为要不是工作人员透露其隐私,也不会闹成现在这个局面,于是王某网上发文控诉药店,还报了警,并表示要起诉药店侵犯其隐私。 药店得知情况后,让工作人员进行了休假,同时表示工作人员没有做错,不会开除。 那药店工作人员的行为算不算侵犯王某的隐私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一旦发现有人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具体到本次事件,王某到药店购买避孕套,这的确是他的个人隐私,工作人员的确不能暴露。但是王某因为没有付款成功,工作人员才通过会员卡的信息联系上了李某。 也就是说,工作人员的行为只是一个积极的维权行为,而且李某的信息是登记在药店后台数据库的,这是李某自愿的行为,并不存在侵犯李某隐私的情况。 其次,王某购买避孕药虽然是隐私行为,但也是事实。 工作人员在向李某解释时,并未去过多揣测王某购买避孕药是用来做什么,她只是想从李某那里要回药费。 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工作人员的行为并未侵犯王某的隐私。 第三,王某购买避孕药是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所以药店工作人员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 王某愿意起诉药店,这是他的权利,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当受理,但不代表法院受理后,就一定会按照王某的意愿去判。 综上来讲,工作人员并没有过错,其无需承担所谓的侵犯王某隐私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