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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时刻】 2023年5月1日,宗某一家四口驾车出行。10:30分,在红绿灯路

【悲剧时刻】 2023年5月1日,宗某一家四口驾车出行。10:30分,在红绿灯路口等待时,妻子吴某突然发现5岁女儿将后排座椅调节至最低位置。待两人转身查看,发现2岁幼子头部被座椅压迫,已陷入昏迷。尽管紧急送医,孩子最终因缺氧缺血性脑病抢救无效死亡。 【父母索赔】 悲痛欲绝的夫妇将汽车制造商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他们主张: 车辆座椅缺乏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存在设计缺陷; 未设置防止误操作的安全警示标识; 未尽到充分的产品安全警示义务。 【企业抗辩】 汽车公司提交证据反驳称: 车辆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座椅调节符合GB 15083-2019《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 用户手册明确标注"必须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等警示; 事故直接原因是监护人未按规定使用儿童座椅,且放任儿童随意操作座椅。 【司法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涉事车辆2021年3月出厂时通过国家质检,座椅调节系统符合国家标准; 用户手册第3章"警告与注意事项"用加粗字体标注儿童安全座椅安装要求; 原告未按手册指引使用专用儿童座椅,且放任5岁儿童在无人看护情况下操作座椅。 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产品责任需满足"产品存在缺陷"要件。本案中车辆通过认证,不存在设计缺陷;企业已尽合理警示义务。而监护人未履行法定看护职责,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才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 【法律启示】 本案凸显三个关键法律问题: 产品责任认定需严格区分"设计缺陷"与"使用不当"; 用户手册的警示义务以符合行业标准为限;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责任。 正如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法律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求公民正确使用产品。本案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看护失职,不应转嫁为企业的无限责任。"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利剑。关注我,一起从真实案例中读懂生活中的法律智慧! (信息来源:上海高院案例。本文仅供个人学习研讨,不做为任何个案评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