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樊欢迪记者黎灵希)8月1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共4方面9条政策,涉及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和用房,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引进人才住房需求,优化相关审批措施等方面。
《通知》提出,海南将稳妥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符合住宅设计相关强制性规范并经论证通过的商办用房,可转型为租赁住房、安居房;对商品住房去化期高的市县,在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被征迁居民安置的,鼓励优先采用“以购代建”方式安置,支持采用房票方式安置,鼓励收购商品房用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通知》提出,取消海南省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市县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予以退税优惠。引进人才已享受各市县推出的专项购房补贴政策,可继续申领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由海口市先行探索商品住宅全装修制度,具体试点方案由海口市相关部门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