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乔琪)豫光金铅8月13日晚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豫光集团”)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发行价格为6.74元/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在继续巩固铅、银等领域优势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的结构体系,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资料显示,豫光金铅主营业务是铅、铜冶炼,产出电解铅和阴极铜,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进行综合回收。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硫酸。
截至2025年6月30日,豫光集团持有豫光金铅股份3.23亿股,占总股本的29.61%,为豫光金铅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豫光集团的控股比例将提升至30%以上,仍为豫光金铅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豫光集团认购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豫光集团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豫光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据悉,豫光金铅此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