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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由于父母催婚,女子便和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子结婚。可等到第二个月,女子就被丈

上海,由于父母催婚,女子便和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子结婚。可等到第二个月,女子就被丈夫家暴了三次,肋骨被打断,下巴还被咬伤,胸部也被划伤11厘米。后来发现男子并非不爱女子,而是因为女子是生意人,在与异性联系时,他便没有了安全感,于是才有了这些行为。 据光明网8月12日报道,施女士年纪稍大,父母十分着急,觉得她这样有事业又有钱的人,应该早点结婚,安稳下来才好。 可是施女士一直忙于生意,虽然之前也谈过几个男友,但最终因三观不合、目标不一致,终究还是分道扬镳了。 父母让她放下手中的工作,专心找男朋友,这给施女士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她一直认为,两个人能走到一起要靠缘分,这样强行让自己去寻找另一半,有点违背自然规律。 不过父母却不这么认为,觉得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努力,她一心只扑在生意上,哪有时间去寻找另一半,这都是因为她自己分不清孰轻孰重造成的。 最后,施女士没办法,就让朋友赶紧给自己物色一个,也好让父母安心,不再干涉她的个人生活。 朋友给她介绍了童先生,对方是高富帅的模样,也深得施女士喜欢。 按常理来说,施女士可能会花一年半载去了解对方,但由于父母掺和自己的私人生活,她也不想考虑太多,只觉得讲究缘分就好。既然觉得童先生不错,便谈及了结婚的事。 童先生在来见施女士之前,就听朋友说过施女士想早点结婚,而他也有此意。看到施女士漂亮又有事业心,自然求之不得。 因此,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步入了婚姻殿堂。 父母看到童先生后也非常满意,觉得以他的外表配得上自己的女儿,至于经济实力,他们倒不是最看重的,毕竟女儿本身就很有钱。 不过结婚后,童先生渐渐显露暴躁脾气。因施女士是生意人,经常要和异性打交道,这让他非常不安。 他对施女士十分在意,想好好守护她,和她一起白头到老,但婚后发现施女士朋友众多,仅好友就有几千人。 童先生为此特别苦恼,他让施女士把好友删到100人,这样他才能相对安心一点。 但施女士怎么可能删掉好友呢?那是自己多年积累的人脉,于是拒绝了童先生的要求。 童先生觉得施女士不在意自己,和自己结婚没有想过好好过日子。一来二往的劝说不见效后,他变得暴躁无比,开始殴打施女士,心想“说你不听,那就把你打服”。 结果第一次家暴,施女士的肋骨就被打断了。这让童先生吓惨了,他本没想下这么重的手,只是想让施女士顺从自己,并非真的要欺负她。 事后,童先生赶紧承认错误,说自己下手太重了,以后再也不敢了,只动口不动手。 施女士想着自己才结婚一个月,此时就谈离婚,实在有点丢脸,于是心想再给童先生一个机会,说不定他真的是无心之举。 可没过几天,又因为一些琐事,童先生再次不高兴,冲动的毛病一点没改,直接咬伤了施女士的下巴。 第二次家暴后,施女士没有沉默,直接报了警。她觉得童先生不可信,这是本性问题。 民警将童先生带回拘留所,出具了家暴告诫书,还拘留了他三天。 本以为童先生会有所收敛,谁知没过几天,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更加嚣张,因为一点小事就用刀划伤了施女士的胸部。 这道伤口可不轻,长达11厘米,缝合时缝了三层,可见其深度。 这次,施女士依然报了警,而此次的家暴行为已触及刑法,民警已将童先生控制起来。 施女士现在想想都害怕,结婚第二个月就被打了三次,要是再不申请保护令,恐怕自己性命都堪忧。 于是在童先生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施女士赶紧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得到了支持。事后,她也着手办理离婚事宜,不想再和童先生纠缠,同时也想告诫大家:即使年龄偏大,也不要急于结婚,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才行。 一、童先生因施女士与异性联系而实施家暴,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童先生打断施女士肋骨、咬伤下巴、划伤胸部的行为,显然属于家庭暴力,违反了该法。同时,其行为造成施女士身体受伤,若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还可能违反《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条款。 施女士只是正常开展生意、维系人脉,这是很正当的生活和工作需求。童先生因为自己缺乏安全感,就用暴力去“控制”对方,不仅伤了感情,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施女士被打时该多绝望啊——自己真心对待婚姻,却换来这样的伤害,法律肯定不会容忍这种以“爱”为名的暴力。 二、父母催婚给施女士造成困扰,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 婚姻自由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得干涉。 父母催婚虽然大多是出于关心,但如果过度干涉、强迫子女结婚,就涉嫌违反这一原则。 大家认不认同父母催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光明网8月12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