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2日讯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结合本市实际,该局研究起草了《海口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了地理标志产品及专用标志的定义,规定从事海口市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和销售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遵守该办法。在专用标志受理及流程方面,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受理和批准原则,详细规定了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与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条件、审核环节及备案流程,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
在专用标志使用和管理上,办法明确了合法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可在产品包装、互联网载体等场景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同时需遵守质量管理、标识规范等要求。在保护和监管方面,明确了商标注册人的管理职责、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权,以及各区政府的宣传责任,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行为,形成多方协同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