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奔赴福建省晋江市,成功扣押被申请人陈某某名下宾利汽车一辆,以实际行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在申请人李某某与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裁定冻结陈某某银行存款2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其间,法院排查到陈某某有一辆宾利车可供执行。7月17日,执行干警驱车8小时赶至陈某某最后出现的晋江市。
抵达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法院请求协助,并同步与申请人保持沟通,实时追踪涉案车辆动态。当日傍晚,执行干警转战泉州,精准定位目标车辆。
此时车辆正停放于公共场所,车主却不知去向。经蹲守,当一女子前来开车时,执法干警迅速上前表明身份,出示工作证件及查封文书,明确告知车辆已被依法查封。
随后干警耐心释法,向其送达民事裁定书、扣押清单等文书,要求转交车主,并通过电话与车主陈某某取得联系。经沟通,陈某某同意配合执行,干警遂将车辆扣押回抚州。
申请人对法院高效、有力的执行工作深表感谢。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五十七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八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