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 3241 2025-08-12 21:36 故意杀人的,不管什么病,就应该一律弄死,不然还有下一个受害者 凡歌 回复 08-13 12:15 当猪喂,生病了马上医,必须让他痛苦的活到老死 用户38xxx90 回复 08-13 18:16 别人以为精神病杀人就完事了,有单独关押杀人犯精神病的场所,进了那地方生不如死,一天两次惦记治疗还要被束缚,根本就不会当人对待。还不如死刑一死百了呢。
〖 秦 皇 〗的 后 裔 1903 2025-08-12 21:52 建议把伤害别人的精神病都偿命,就好比疯狗必须得弄死 游客 100xxx86 回复 08-13 11:14 那就不是神经病,当然碰见痛或热冷什么,他们也会躲避,那只是条件反射,至于因果关系需要分析判断的,他能梳理清楚,说明并不是神经病 jimmy 回复 08-13 15:47 精神病人更应该处死。难道精神病人比健康人还金贵?精神病人有特权?
2024DT 894 2025-08-12 21:23 这种人渣要抓去游街示众,公开执行绞刑 哈喽 回复 08-13 08:07 全网直播,千刀万剐 用户10xxx53 回复 08-13 10:40 说的太对了,这种精神病直接枪毙免得浪费国家资源[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趁骄傲还在 574 2025-08-12 21:02 只能说不出所料,必有精神病史 UC太上杠精 回复 08-13 11:06 ????你这什么虎狼之词?没看懂中国字吗?我表达的不够清楚吗?你读书读到什么程度了?没读好的话我建议你去把九年义务教育重读一遍再来回复我这句话的意思 用户10xxx53 回复 08-13 10:41 对[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jyaxoi 456 2025-08-12 22:05 会搭讪的精神病人 星辰 回复 08-13 08:07 应非人道毁灭 用户10xxx53 回复 08-13 10:41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心中有佛 手里有刀 377 2025-08-12 20:50 精神病竟然成了杀人借口 ……太可怕了 这个必须要严惩,这种故意杀人的精神病应该处死。 _ 回复 08-13 08:09 就怕是没惹事时是正常人,犯了事就成精神病了 我要饺子 回复 08-13 08:36 步惊云的段子一点也没夸张,甚至还含蓄了
地主黄贵福 371 2025-08-12 21:55 这种人要株连父母,因为没教育好,教出一个这么样的东西 用户10xxx23 回复 08-13 09:38 哈哈,真正的老色胚反而不会让人拒绝一下就拔刀相向。我兔炫压抑是真多,你看前段时间来都来了的红姐就可以证明 用户10xxx53 回复 08-13 10:42 对[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信马识途 170 2025-08-12 20:57 如果说有精神病的话,建议精神病也要判死刑,监护人也判刑并赔钱。 暗影中的叹息 回复 08-12 23:41 既然管不住就进精神病院,能对社会造成生命威胁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借口放任在外 调整者 回复 暗影中的叹息 08-13 00:04 理论上是这样,但精神病人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不是免费的,部分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承担不起的。
品味 161 2025-08-12 22:04 精神病咋不关起来?留着外面好杀人? 用户14xxx56 回复 08-13 09:22 还能跟杀人犯共情了,现实中这也是一个癞蛤蟆狗 名字真好 回复 08-13 10:54 如果这是发生在你家人身上的话,你就不会在一边风凉的说什么触发按键了。
天将明 137 2025-08-12 22:04 精神病要么自己死 要么监护人跟精神病一起坐牢 蚂蚁主人 回复 08-13 08:59 有道理!坚决支持你的倡议。[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65 回复 08-13 09:49 你未成年不懂事的孩子犯了错与你没有关系吗?
栤躌冰 126 2025-08-12 22:13 能考上外交学院的可不是一般人,前途一片光明,祖国又损失一位高级人才[大哭] 济如 回复 08-13 08:33 这孩子如果平稳发展,江西最少又出个司局级,弄不好是个正部副部的。南昌出这么个人才,唉
用户10xxx45 86 2025-08-12 22:08 还没走出校门的外交官!!!可惜可惜加惋惜 Mg 回复 08-13 07:18 - **就业率**: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含升学)。 - **典型比例**(以某年为例): - 国家机关:约40%(其中国外交部占25%+)。 - 企业:30%(以涉外国企、金融机构为主)。 - 升学:20%(国内+国外)。 - 国际组织/其他:10%。 这学校一样吗?拿数据说话,别不懂就瞎BB。 用户10xxx01 回复 Mg 08-13 08:35 读过大学的都知道,就业率这个东西一般比较×10。
用户12xxx33 64 2025-08-12 23:08 精神病规避惩罚是对守法公民的不公,有精神病就应该呆在精神病院里,有精神病人犯罪就应该让监护人承担相同的责任。这样精神病犯罪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只有给到监护人足够大压力,监护人才能做到真正的监护住人。人权是为了保护守法的公民而不是为了保护精神病。 用户92xxx93 回复 08-13 08:52 其实很好解决,精神病人轻微犯罪监护人同责,精神病人杀人抵命
卿风栩栩 49 2025-08-12 22:51 我一直不能理解一个精神病害死了一个能作出更大贡献的正常人反而不用死刑 她是救赎 回复 08-13 07:38 那就是人家被杀的理由吗,那也不能随便杀人吧 她是救赎 回复 08-13 07:35 那也不是杀人的,那也不能随便杀人啊
青天秋河 39 2025-08-12 22:47 所谓的精神病人,其实还是有控制能力和行为责任的,换句话说,他为什么不找身强力壮的男人搭讪?他为什么不往自己身上捅刀子?绝不能因为所谓的什么精神病史而开拓其凶手!
随、浪飘 31 2025-08-13 01:30 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他杀人后还知道自首,说明意识是清醒的,就该当做正常人一样处理,该死刑死刑。另外,法律的漏洞应该与时俱进,现社会变态逐渐增多,避免有心之人利用精神病漏洞到处危害社会。
vggdf 31 2025-08-12 22:54 咱们村真有意思,精神但凡有点不正常就可以为所欲为?咋不把精神病送日本,小孩子犯法就未成年保护怎地家里没有大人?一辈子好吃懒做的老光棍能混个低保吃住行看病组织全管,咋滴这是大自然的优胜劣汰到咱们这不好使了,好人就该死坏种不能淘汰呗
像风一样自由 29 2025-08-12 21:31 建议政府在劳动领域也要严管,应严惩企业恶意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等行为,本来企业主动辞退员工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给员工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 1 年补偿 1 个月工资,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有些企业为了节省这部分开支,然后通过恶意调岗、恶意降薪,甚至直接克扣工资等手段逼迫员工“自动离职”,如果遇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认倒霉”的员工,那么企业直接就省下了一笔钱,或直接赚到了员工的工资,假如遇到敢于维权的员工,即便企业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输掉了,那也仅仅只是把本就该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工资给他补发就完了,并没有额外产生什么损失!而且打劳动官司的费用很低(劳动仲裁免费,法院诉讼费10块钱),从劳动仲裁到终审,最少也要两三年以上,甚至更久,把本就该给员工发的钱拽在企业自己手里两三年,利息都远不止这点钱。因此这种获利很大代价却很小的侵权行为,促使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变得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就是因为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了,这带来的后果,不仅容易加剧劳资双方的对立、加剧社会矛盾、加剧社会撕裂,还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建议政府严惩这种行为!
用户10xxx30 26 2025-08-12 22:52 精神病应当不享有人权,因为从理论上讲,精神病已经不是人了。精神病患者在外有不合法行为,其中监护人及其认定医院处同等责任,精神病患者也当无害化处理。
秋浅雨轻寒 21 2025-08-13 00:08 严刑峻法都是有原因的,可以适当的恢复一些 秋浅雨轻寒 回复 天高云淡 08-13 11:40 炮烙之刑是更好的,绑在铜柱子上,一点一点加热,小火慢煎,能让犯人一点一点感觉自己正在变熟 天高云淡 回复 08-13 10:25 以后对为非作歹者直接推入火化炉执行死行就行,看看这人渣怕不怕死?
麻麻说名字太长会有傻子跟着一起念 13 2025-08-13 00:29 明知道有精神病可能故意伤人,还不限制人生自由放任伤害无辜的人,既然不具备刑事责任那就同样限制人生自由,必须有监护人看管。什么时候才能把这条纳入法律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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