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权力的任性,是法治的失败。 湘阴县那个在新闻下发的评论只有12个字,却让他住了5天小屋,吃了3年官司,让人欣慰的是,终于可以平反昭雪了,让人气愤的是,他的评论不是空言,就是下边的跟帖说县委书记讲项目都给了亲戚的留言也是事实。本来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这是古代君王治国的博大胸怀和至高境界,想说什么都可以,只要不是恶意中伤,造谣生事,都是可以的。如果我们没有老百姓说的,又没有什么后果,这时也就过去了。如果说的真有其事,我们就反省自身的问题,听取老百姓的建议,毕竟能关注我们的主流媒体的群众并不是太多,已经很难得了。那如果我们存在问题,特别是老百姓指出来的徇私问题,要反省,要整改,而不是以“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去打击报复。关键是我们的执法部门,要严格法律底线,不能再随便以寻衅滋事罪往特定的对象身上扣,因为权力权威的指示,将国家的形象,法律的尊严,人民的权益都仍在一边,太让人不可思议,让人义愤填膺。 这个事件,不仅是司法部门存在问题,可能州官也有放火的问题,还有徇私枉法的问题。 不管怎样,当鉴,当戒,当禁,当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