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等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从省林草局了解到,为严惩非法猎捕和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有效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省林草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黑龙江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决定于8月1日至11月1日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辽宁省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等三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整治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以及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执法机构及时掌握本区域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地、多发环节、多发方式等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此外,各地各部门也要积极吸纳志愿者、民间团体加入保护队伍,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并加大法律法规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
(辽宁日报记者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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