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84,简称“森麒麟”;债券代码:127050,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发布公告,透露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森麒麟此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达2,799,999,977.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9,610,146.80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18日,森麒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新增设立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余额(元)募集资金用途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381201010401078990.00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职责。甲方(公司)在乙方(开户银行)开设的专户仅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丙方(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若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相关流程,以及乙方未履行义务时甲方或丙方的处理措施。协议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森麒麟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