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胜诉。
春兴精工此前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提起诉讼。此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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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支付
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800万元,并支付以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61949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619896元,由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法院不再退回,被告于履行上述判决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不过,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春兴精工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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