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辞职去深山修行。走之前,给了17岁的女儿275万抚养费,给了前妻15万作补偿,然后自己全国各地游游修修,过了10年。 2024年他回来想过回正常日子,手头紧,就想让女儿给20万赡养费,结果女儿不同意。 他气不过告到法院,法院却驳回了他的请求,还让他承担了80块诉讼费。 为啥呢? 因为法院查了,他父母和姐姐之前给过他65万,虽然炒股亏了9万,现在还剩56万,够日常开销,而且他还能上班挣钱。再说,当初那275万是他自愿给女儿的,不能反悔。 有人觉得女儿太绝情,毕竟爸爸当年把所有钱都给她了,现在要20万不算多。 但也有人说,这10年爸爸对女儿不管不问,女儿心里可能也有疙瘩。 该男子当初也许是真扛不住压力才想逃,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回来要钱被拒,说到底,还是这10年的空白和责任的缺失,让亲情淡了。 法院的判决也算合理,毕竟他目前还有能力生活,总不能把当年自愿给的钱,现在又变相往回要吧。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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