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婚内给女子转138万被认定系嫖资# 2025年8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极具争议的“赠与纠纷案”——丈夫王某在婚内向“失足女”樊某转账138.4万元,前妻高某起诉要求返还,一审胜诉,二审却败诉:法院认定这笔钱是“嫖资”,不仅驳回前妻诉求,还把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与樊某长期保持暧昧关系(互称“宝贝”、发“520”“1314”红包),转账金额巨大,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依据《民法典》第153条,判决樊某返还111.8万元。
二审法院通过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新证据,认定138万是嫖资,而非赠与,嫖资不受法律保护,前妻无权追回。案件涉嫌卖淫嫖娼,移交公安机关。(裁判文书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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