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履职情况与典型意义的内容要进行严格区分,履职情况强调的是客观表述......”
“精准认定罪名作为检察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能,作为亮点并不合适......”
“典型意义要体现打击犯罪与矛盾源头化解,建议补充检察机关就法律适用、统一标准等问题所做的工作。”
近日,随州市检察院案例工作委员会会议在广水市检察院轮值召开,围绕最高检、省院案例计划,对拟发布的补充侦查、民事执行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计划内容撰写的9篇典型案例进行汇报研讨,由参会人员提出修改、上报意见,推动案件办理向文字成果转化。随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市区检察院案例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会。
近年来,随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最高检、省院案例计划内容,为此案例工作委员会提出创新举措,将会议确定为在基层检察院轮流举行。目的在于:一是深入基层、贴近实践;二是促进上下联动、汇聚工作合力;三是听取意见建议,找准案例撰写中存在的问题短板。
随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勇就进一步做好案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案例工作。典型案例作为实践经验的集中体现,其撰写工作对年轻干部成长、业务能力提升及综合素质培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立足工作实际深度挖掘案例特色亮点,以精准提炼核心要素为关键,以简洁精炼的语言呈现实践成效。二是要扎实做优案例工作。以精准选择要点为首要前提,紧密对接上级部署要求,聚焦工作中的热点领域与难点问题,主动捕捉有价值的实践素材。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案例培育意识,将素材积累融入业务全过程,变“要我写”为“我要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案例写作。三是要统筹推进案例工作。由基层院轮流承办相关会议,旨在搭建广泛参与的学习交流平台,各部门需强化协同配合,对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做法,及时梳理总结并撰写案例上报。组织部门应根据上级案例征集计划提前部署收集工作,建立健全案例储备机制,对计划外的优质案例可先行纳入案例库管理,通过系统规划与动态管理,推动案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