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剖腹产,住院11天,家里167克黄金首饰被盗,大约16万左右,而旁边一束9900现金花束却一分没动,她看监控11天期间有25个人上楼,女子报了警,可她一想起这事就愁,一个多月瘦了37斤,她崩溃落泪:要是熟人偷走,我心里会更难受。如果找到,愿意捐50%给社会。网友:要是小偷,现金花束也会被偷走,明显是熟人。 8月7日都市报道,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剖腹产住院期间,她的金首饰被人盗走了。 潘女士和老公经营一家美容美发店,租的房子,平时老公在一楼理发,她在二楼做美容,三楼则是他们居住的地方。 6月8号晚上,潘女士在生产之前,把自己的戴的金首饰、一个金项链、一个金镯子,还有一个平安扣,都放在租房子的床头柜上面的一个类似月饼盒的盒子里。 6月11号上午,潘女士去了医院刨腹产,生完孩子之后,她在医院住了11天。 一直到了6月21号这天,潘女士招待完客人之后,上三楼一看自己的金首饰不翼而飞,她当时就懵了。 当她冷静下来后,却发现装有金首饰盒子旁边的一束9900块钱的现金花束居然一分没动。 这就奇怪了,要是小偷的话,不说把现金花束偷走,好歹也会抽走四五千吧?直接就能揣兜里带走那不是顺手的事,可是对方却没有拿走一分。 潘女士感觉小偷就是专门对自己的黄金首饰来下手的。 这些金首饰加起来大概有167克左右,价值约有16万。 潘女士急忙报了警。 潘女士家一楼处有监控,正好在一楼上二楼的楼梯口处,所以,进出的人都能拍到。 潘女士看了一下,住院11天期间,算上亲戚、朋友、店员、顾客的话,一共有25人。 金首饰被盗之后,潘女士月子也没做好,一想起这件事,她是吃不好睡不好,恨自己太大意了,没有存放好金首饰,愁的她一个多月就瘦了37斤。 潘女士说,这些年自己赚钱十分不容易,一年365天,她休息的日子屈指可数,除去一家人所有支出,辛辛苦苦的,一年可能就赚10万。 一提起这事,潘女士就崩溃落泪:这事我都不敢告诉父母,我最怕是我最亲近的人,想找到小偷,不想他逍遥法外。我感觉要是熟人偷走的话,我心里边更难受。 她表示,要是能找回金首饰,她愿意拿出50%捐给社会。因为,她不想把这钱便宜小偷。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正在侦办中…… 看到潘女士的哭的泪眼汪汪,确实让人同情,替她揪心,这么贵重金首饰都被人偷了,搁谁不上火。 有人说,不拿现金,是怕你第一时间发现黄金丢了,要是外人不把现金拿走,那是不可能的,那么多黄金都拿走了,他还怕现金扎手! 再说,她租的这楼一共三层都租了,楼下都是她们的店,肯定熟人拿的。 还有人说,我的也是100克左右,最后帽子叔叔说让去过我家的人都去录指纹,最后我放弃了,怕是最好的朋友或亲戚,不敢面对。 这件事也说明,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她这三楼自己住,一楼、二楼还有顾客,所以自己更要仔细保管贵重物品,也是粗心大意了。 1、偷走潘女士金首饰的人会面临什么?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潘女士被盗的金首饰价值约16万,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因为,盗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法律会根据盗窃财物价值的多少来量刑,价值越高,处罚也就越重。 2、如果是熟人偷走潘女士的黄金首饰,要承担什么责任? 熟人作案和陌生人作案在法律定性上是一样的,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比如,假如是潘女士的亲戚、朋友或者店员,趁潘女士住院生娃期间偷走了金首饰,只要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不会因为作 案 者是熟人就减轻处罚。 要知道,无论关系亲疏,都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 3、潘女士承诺要找回金首饰她会捐出50%,可以吗? 潘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 如果金首饰能够找回,她表示愿意拿出50%捐给社会,这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是她处置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 最后,也提醒大家,家里不管是贵重物品还是日常物件,要好好存放,别随着放置贵重物品,一旦被人盯上容易吃了大亏,平时要多留心眼,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