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20)发布关于与GedeonRichterPlc.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的公告。
2025年8月7日,京新药业与GedeonRichter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GedeonRichter将授予京新药业一项专利独占许可,京新药业可在中国大陆使用该专利开发、制造和商业化盐酸卡利拉嗪制剂及原料药(API)。
盐酸卡利拉嗪是一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属于多巴胺D2、D3受体部分激动剂,主要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症、成人双相Ⅰ型障碍相关躁狂或混合发作的急性期、成人双相I型障碍(双相抑郁症)相关抑郁发作以及抗抑郁治疗(ADT)中的重度抑郁症(MDD)辅助治疗。目前,该药物已获得美国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批准用于部分相关治疗,且在全球多国获得相关诊疗指南推荐。
根据协议约定,满足包括获得监管批准在内的设定条件后,京新药业将向GedeonRichter支付总额不超过53万欧元的里程碑款项。未来在中国大陆盐酸卡利拉嗪产品上市销售后,京新药业还需根据不同适用条件,按产品净销售额向GedeonRichter支付相应的销售分成。
此次协议已获京新药业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GedeonRichterPlc注册地为匈牙利布达佩斯,注册资本27,819,545,000匈牙利福林(HUF),主营业务聚焦女性健康与中枢神经系统(CNS)创新药研发及商业化,拥有从原料药(API)到制剂生产的垂直整合产业链,与京新药业无关联关系。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详情
许可范围
GedeonRichter授予京新药业专利独占许可,在中国大陆使用该专利开发、制造和商业化盐酸卡利拉嗪制剂及原料药(API),京新药业自主生产并以自有品牌商业化
许可里程碑及销售提成
开发及上市阶段,达到设定条件,京新药业支付不超53万欧元里程碑款项;产品上市销售后,按净销售额支付销售分成
协议期限
合作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可能长于许可专利有效期,满足条件持续有效至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京新药业表示,公司的盐酸卡利拉嗪已正式提交上市申请,此次合作有助于加快该药物在国内的上市和商业化,为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同时丰富公司在中枢神经系统领域的产品管线,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不过,药品研发具有高技术壁垒、高风险、高附加值特点,成功开发并获监管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也不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