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国华)于8月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该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ST国华处于原告及反诉被告地位,涉案金额为12,734,198.73元。
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ST国华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为判决被告支付相关采购订单尚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案号为(2025)粤0304民初29119号。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于《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重大诉讼进展及判决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在期间提出反诉请求,要求深圳智游向其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365,044.3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近日,*ST国华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判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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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反诉原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支付货款10,607,6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607,6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4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
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此外,本诉案件受理费98,205.19元,由深圳智游负担16,400.19元,被告负担81,805元。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对利润影响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公告日,本案件尚未执行,被告是否上诉尚未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及案件后续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为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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