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女朋友的人身自由,涉嫌犯罪
本案就是两个在一起二十几年的恋人(因为没有扯结婚证,他们认为办了酒席就算结婚了),因为琐事吵架,于是女方将这些年共同经营的收入全部带走,男方于是找人寻找女方的下落,在找到女方后,通过一定程度的威胁、恐吓、暴力,让女方一同回到双方居住的地方,说个清楚也把账算清楚,现在女方的儿子报警,检察院认定为限制了十几个小时的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如果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在两年多并且是实刑,所以没有认罪认罚。所以情侣之间,不要动不动就直接把人拖走,小心就是犯罪,夫妻之间也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是她老公,就可以把她拖走,限制她的自由,限制她自由就有可能犯罪。如果再上升一下,即使配偶出轨,另外一方有权利使用暴力、恐吓将配偶带走,然后一定程度的限制配偶的自由吗?也许如果上纲上线,也是非法拘禁,检察官说的,非法拘禁不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而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