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2019-2023年存在收入错报及未按规披露关联交易等问题,公司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收入错报致数据不准确
经上海证监局调查,2019-2023年期间,动力新科子公司上汽红岩在部分商品控制权尚未转移时便确认销售收入,且未合理估计隐含退货权,高估预期收取对价,这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及2021-2023年年度报告中上汽红岩收入数据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关联关系及交易披露违规
上汽红岩实际控制经销商重庆重卡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决策,重卡汇系动力新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然而,公司未及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及交易,2021-2023年年报中也未披露,且2021年与重卡汇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披办法》相关规定。
监管措施及公司回应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动力新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其30日内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对时任上汽红岩总经理、动力新科董事楼建平,动力新科时任财务负责人顾耀辉,动力新科时任董事会秘书汪宏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动力新科及相关人员表示高度重视问题,将积极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