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一男子父亲突发脑梗,于是男子赶紧打了一辆网约车,谁知,等男子将父亲抬上轮椅准备下楼时,发现网约车司机取消了订单,男子随即拨打了120,等120把人送到医院抢救后,人虽然保住了,可是却瘫痪失语,男子气愤至极认为网约车司机耽误了抢救,于是要求网约车赔偿损失。 据悉,杨先生的父亲老杨事发当天,突然脑梗,考虑到120过来要十多分钟,而平台显示,网约车过来却只要3分钟,于是,杨先生赶紧下了一个网约车订单。 等杨先生和母亲将已经昏迷的老杨抬到轮椅上,正当杨先生准备下楼的时候,杨先生接到了司机的电话,电话里,杨先生告知司机需要送一个病人,可能要稍微等一下。 等杨先生下楼后,却始终没有看到网约车,于是,杨先生随即查看了订单,结果发现司机竟然取消了。 无奈,杨先生又赶紧拨打了120,等到120将老杨送去医院抢救后,老杨性命虽然保住了,可是却瘫痪又失语,杨先生认为,如果不是网约车司机恶意取消订单,早一点把父亲送去医院,父亲也不会有今天这个局面。 所以,在杨先生看来,网约车司机应当赔偿父亲的损失,可是,平台却表示,司机等待了六分钟,等待6分钟取消订单符合标准,却此前也没有告知司机需要转运危重病人,所以司机的行为合规。 事发后,有人说,不要说等6分钟了,就算是你准时到达,都昏迷的病人一般网约车也不敢拉,不说别的,万一病人在车上去世,司机以后开着这个车不膈应吗? 还有人说,120送去医院要多钱?最起码500起步吧?网约车呢?也就20吧,差的不是一般大,你说选哪个合适? 也有人说,人家已经等你6分钟了,人家是在开车赚钱的,而为了你已经等了六分钟,合情合理,你自己什么情况不知道吗?让人家在那等着,不会说师傅请多等一会,我给你加二百,能不能一起把病人抬进车上,你看司机愿不愿意帮。 现在杨先生要求网约车司机承担责任,那么,网约车司机要承担吗?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所以,如果双方已经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过程中,承运人也就是司机,要尽力救治遇险的旅客,但是,本案中,承运人并没有在运输过程中,而且,旅客也只是预约了网约车,实际上,双方承运关系是从旅客上车时建立,此时,双方还并未建立起真正的运输合同关系。 那么,当司机来到预定地点,按照平台新的规则,即免费等待时间从 3 分钟延长至 6 分钟,此时超过了等待时间,司机取消也是没有问题的,据此,杨先生要求司机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是难以达到诉求。 不管怎么说,病人如此危重,更应该安排120,毕竟120是专业运送病人的,而且在路上还享有优先通行权,就算网约车来来,未必先到医院,所以,是120送还是网约车送,这不应该是一道选择题。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