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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

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送到医院。10天后,家属坚持让老人出院。老人却在出院当天死亡。6个月后,家属把保安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9万。法院判决6个月后,家属再次上诉,法院这样判了! “我真是好人没好报啊……明明是我救了她,怎么最后变成我来赔钱?我一个月三千多工资,家里还有病人,去哪里赔得起这49万?要是早知道会变成这样,我当初真不该伸手相助……” 说这话时,保安老赵眼圈通红,手里紧紧攥着法院寄来的传票,指关节泛白。 这一幕发生在浙江嘉兴某老旧小区的保安岗亭外,夏末的阳光毒辣,汗水从老赵的鬓角淌下,可他好像一点也感觉不到热。 他站在那里,嘴里反复念着这句话,眼神里充满了委屈与无助。他一遍又一遍地向记者求助:“你们能不能帮我说说理?我只是救人啊,怎么成了被告?” 那天是2024年5月3日清晨,小区住户张阿姨提着菜,准备穿过花坛去往自家楼下。由于前一晚下过雨,地砖湿滑,张阿姨脚下一滑,整个人摔倒在地,痛得大叫起来。 “快救人啊!有老人摔倒了!” 周围一下围上了不少人,但大多数人都只是远远站着围观,有人低声议论: “别冲动,弄不好人家反咬你一口。” “现在社会可怕,还是拍视频留证吧……” 就在这时,穿着蓝色制服的老赵冲了出来。他是小区的值班保安,今年58岁,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快十年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蹲下身子问:“大姐,你哪儿疼?我帮你慢慢起来。” 张阿姨紧紧捂着腰说:“腰疼,腿也抬不起来。” 老赵立刻喊来另一名保安:“快!打120,我这边照顾她。”他又脱下外套给老人垫在身下,防止地砖冰冷。 救护车赶到后,老赵陪同医护人员一起将老人抬上担架,协助交代情况,还自掏腰包垫付了挂号费,陪着老人家属办手续。 “那个保安不错,人真实在。” “要是没他及时出手,张阿姨怕是要多躺十分钟。” 周围人纷纷称赞。 张阿姨在医院被诊断为髋骨骨折,住院手术后恢复不顺利,出现感染与并发症,一度住进ICU,医疗费用不断上涨。 家属原先的“感谢”,慢慢变成了不满。 “怎么不直接送到市区大医院?” “谁允许他擅自扶人的?” 一个月后,老赵接到了法院传票——他和其所在的物业公司,被张阿姨家属告了,理由是“擅自搬动伤者、未采取正确救援措施”,导致病情恶化,索赔金额49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老赵瘫坐在椅子上,脸一下白了。 他家境并不好,老伴患有风湿病常年吃药,儿子因工厂倒闭失业在家,全家就靠他一个人每月3000多元工资撑着。 “49万?就是不吃不喝干到死,我都赔不起啊!” “我是真的没想到,这社会怎么变成这样了?我帮了人,救了人,怎么成了我不对?明明我当时要是像别人一样冷眼旁观,现在我啥事也没有,还能安安心心干活。可我不忍心,我是看着她在地上痛哭,我才跑过去的啊。” 记者问他:“你后悔吗?”老赵沉默良久,低声说: “我后悔了……不是后悔帮人,是后悔没有想清后果。我只是想做个好人,没想到好人也要挨告。” 物业公司请来了律师,调取了现场监控与120通话记录,证实老赵救援及时、行为得当,医院出具的病历也说明并发症属患者高龄慢病引发,与送医过程无直接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驳回张阿姨家属全部诉求,认为老赵已尽合理义务。家属不服,上诉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判决书中,法院写道: “在公共事件中,普通市民基于善意施救,不应承担不合理法律责任。若法律不能保护好人,将不利于社会正能量的弘扬。” “官司打赢了,可这一段时间的焦虑、压力,我怎么都忘不了。我一个老保安,天天提心吊胆,怕法院判我赔,怕家里知道,怕同事看我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