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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失败了?”福建厦门,一男子在景区花9000元买了6斤海参,拿走2斤后,剩余

“白嫖失败了?”福建厦门,一男子在景区花9000元买了6斤海参,拿走2斤后,剩余的4斤让老板打包,寄回他老家,不料,半年后,男子拿着检测报告,将海参店老板告上了法庭,声称这是“三无产品”,要求老板10倍赔偿他90000元,可调查后,发现男子身份不简单,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你的海参三无产品还怪我了?今天10倍赔偿90000一分都不能少!”男子愤怒地说道,这句话,如同平地惊雷,在福建厦门某繁华景区的一家海参店里炸响,也拉开了这场持续了半年多的“白嫖”与反“白嫖”的闹剧与博弈。   故事要从半年前说起,福建厦门每年吸引着数以千万计的游客,在厦门某知名景区内,一家经营多年的海参店,因其地理位置优越,产品看起来也颇为“上档次”,事发当天一位中年男子(我们暂且称其为“王某”)走进了这家海参店,王某看起来与其他游客无异,在店内仔细观摩了一番后,将目光锁定在了店内的“特级刺参”上。   据店家老板李某回忆,王某当时对海参的品质赞不绝口,询问了产地、口感等诸多问题,表现得十分在行,也颇有购买诚意,经过一番挑选和称重,王某最终选中了6斤海参,按照店家的标价,总价共计9000元,这个价格对于景区的海参来说,虽不算离谱,但也绝对不便宜,王某爽快地支付了款项,交易看似顺利完成。   然而在提货时王某却提出了一个让老板李某觉得“合情合理”的要求,他表示,自己还要在厦门继续游玩几天,带着6斤海参不方便,而且担心天气炎热影响保存,因此他希望能先拿走2斤,当场品尝或方便携带,剩下的4斤则委托李某帮忙打包,通过快递寄回他的老家地址。   李某作为商家,为了服务周到也为了做成这笔生意,自然答应了王某的请求,他细心地将剩余的4斤海参打包好,并根据王某提供的地址,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将海参寄了出去,王某拿到2斤海参后,便离开了店铺,李某也以为这笔交易就此圆满结束。   时间一晃过去了半年,李某早已将这笔交易忘在了脑后,继续经营着自己的小店,然而一份法院的传票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传票显示自己被那位购买了9000元海参的顾客王某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自己销售的海参是“三无产品”,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共计90000元。   李某接到传票时,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自认为经营多年,诚信为本,所售海参虽然算不上顶级,但也绝对是正规渠道进货,品质有保障,怎么就成了“三无产品”?   在法庭上王某出示了他的“王牌”证据——一份由某检测机构出具的海参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那4斤寄回老家的海参,其外包装上确实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法律强制要求标注的信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王某声称,自己购买海参是为了食用,而这些“三无”海参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理应获得十倍赔偿。   面对王某的指控和索赔,李某百口莫辩,他承认自己在寄送海参时,可能确实没有在包装上详细标注那些信息,但这主要是因为他采用的是散装称重销售的方式,而且当时是应王某的临时要求寄送,包装上只写了收件人信息和“海参”字样,他认为王某在购买时已经清楚地看到了海参的实物状态,当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显然是有备而来的“碰瓷”。   根据法院的调查,王某近年来在全国多地发起了多起类似的诉讼,其手法高度相似,在查清事实真相后,厦门思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了最终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李某销售的海参在包装上确实存在标签信息不全的问题,违反了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但王某的购买行为并非出于生活消费需要,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行为。   因此法院最终判商家退货并赔偿1740元,至于当时的9000元男子要退回给商家,而这1740是当时的正常消费在174元,十倍也就是1740元,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的广泛热议,大多数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和认同。   一位来自北京的网友评论道:“早就该治治这些职业打假人了!他们根本不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发财,法院这次判得好,大快人心!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监管,而不是靠这些‘碰瓷专业户’。”   另一位网友则表示:“支持法院判决!商家确实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该罚罚,该改改,但像王某这样的人,明显就是冲着赔偿去的,这不是维权,这是敲诈,法律不能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半岛晨报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