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 这一案件是在前两天被法院审理的,但要理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么整件事情还需要从两年前开始说起。 那是在2023年,吴女士(化名)的家庭也就是普通家庭,和丈夫两个人都是务工做一些体力活赚钱养家,非常辛苦不说,一年到头也根本攒不住什么钱,每次孩子找他们夫妻两个人要钱买一些东西的时候,吴女士都十分犹豫,既想要满足孩子的心愿,但口袋里的钱确实要花在刀刃上。 这种情况也仅仅是他们生活的一角,也只是其中很小的问题,再严重一些,就要考虑到全家的医疗、孩子上学等等的问题上来,每次提及这些问题吴女士总是愁容满面,但吴女士的丈夫却不以为意,甚至觉得吴女士想得太多了,实际上就是不上进。 眼见丈夫烂泥扶不上墙,孩子的未来就必须由吴女士想办法创造,她思来想去就想着经营一家小店,这也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没有启动资金,吴女士就去银行借了30万元的经营贷,期限一年时间,其实她对这些没有什么概念,唯一想的就是赶紧赚到钱尽快把钱还上仅此而已。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还贷款的时间还没到,吴女士就意外去世了。在到期之前的这段时间,银行这边的工作人员也一直在提醒吴女士一定要注意贷款逾期,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各种方式都尝试过了,但就是联系不上吴女士。 后来才知道吴女士已经离世的真相,虽然吴女士已经离世,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将钱收回避免银行坏账。在资产调查之后,银行这边查明吴女士名下有一套价值55万元的房产,是和丈夫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归属于吴女士的这一半理应拿出来还债。 银行这边看起来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放在吴女士一家人这边却非常不合理,一方面吴女士丈夫的工作并不稳定,养家尚且不容易;另一方面倘若将房子卖掉,那么一家人以后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可以说这套房产是一家人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 双方争执不下,就在法庭上对峙。经查明后法院这边也作出决议:在吴女士的遗产范围内,为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7.5万元之后,吴女士的父母、丈夫要在继承吴某遗产范围内共同偿还银行的欠款。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大家怎么看? (参考信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