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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丨黄平:完善制度机制做实案件质量评查

“你乡镇办理的某案件前期存在审查调查报告定性不准确、缺少证明管理服务对象从事或被处罚等书证材料;后期取证不及时、证据链不完整……”近日,黄平县某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经交叉复盘集体研究打分,被评为红色等级予以通报。

今年来,黄平县纪委监委持续健全完善“评查-反馈-通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通过系统开展日常评查、交叉复盘,着力补齐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截至7月中旬,已累计评查案件70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80个。

日常评查中,县纪委监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探索通过“预审”模式提前对案件质量进行“体检”。明确由各案件承办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作为案件预审员,对案件程序手续、证据状况、办案行为、措施使用等进行过程性预审把关,并出具预审意见反馈书,经案件承办部门整改到位后再移送案件审理室正式审理。

“组织开展提前预审,既能够及时提醒纠偏,又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自我检视提升,进一步推动构建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良好局面。”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介绍,建立案件预审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将案件预审员分批次安排到案件审理室进行跟案锻炼,实行审理业务骨干与案件预审员“结对”工作模式,发挥“传帮带”作用,还能提升基层办案能力水平和案件审理质效。

“复”出新思路,“盘”出新动能。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片区协作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统筹4个片区监督力量,通过开展“回头看”的方式,对日常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交叉复盘、集中研讨。同时,落实“红、黄、蓝”评查整改机制,对案件承办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以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情况,按“红、黄、蓝”三个等次进行集体研究打分,对评为“红色”等次的案件承办部门予以通报,加强业务指导,倒逼各案件承办部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

针对笔录制作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全面等多发易发、影响案件质量的顽瘴痼疾,县纪委监委还定期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通过制发《审理提示》、用好“纪法小课堂”等方式予以规范指导,切实提高案件问题整改效率,推动形成“评查-反馈-通报-整改”的工作闭环。截至7月中旬,共印发《审理提示》4期,开展“纪法小课堂”3期6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