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周世虹委员还举例:他参加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听证会,一位四十多岁的男人当场痛哭流涕,因为醉驾,男子面临刑事处罚,他担心会影响即将高考的女儿。周世虹表示,这位父亲因为醉驾,可能会影响子女参军、考公、就业,完全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周世虹还提出,考生、学生虽然和被刑事处罚的人有亲属关系,但两者之间在思想上,行为上并无必然的关联,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犯罪行为,就一定不适合担任公务人员、公安政法干部和参军,我们不能用个别偶然的现象,作为制度性安排,把人一棍子打死。周世虹举的醉驾例子,的确令人同情,但如果是严重暴力犯罪,想想一个杀人犯的孩子当了警察或者法官,会怎么样?同是犯罪,有过失的也有故意的,有强奸杀人的恶性案件,也有类似酒驾的,不同案件,影响是完全不一样的。父母犯罪儿女就一定不是好人吗?这话说的没有错,我们的周委员为什么不举个贪官的例子呢?酒驾子女不知道,请问贪污子女就没有参与吗?那他们是如何享受的?酒驾不能和贪污同等对待。罪犯子女不一定不是好人,不能成为取消的理由,也要根据刑事犯罪的类型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我们的周委员为什么对罪犯子女这么上心?这是要为犯罪分子解决后顾之忧?难道你看不到贪污腐败的严重性?作为委员还是多提点关于民生和如何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建议吧!
“取消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这是要为谁“松绑”?
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周世虹委员还举例:他参加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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