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14岁女孩瞒过父母,直接签约一家mcn机构当主播,谁知,她直播半年,工资才1.3万元,加上受不了机构上班制度,女孩提出辞职,却遭到机构起诉,向女孩索赔1.7万违约金。女孩吓坏了,赶紧告诉母亲,母亲向记者曝光了这件事,机构傻眼了。 7月27日,封面新闻报道,记者接到一位母亲的求助:14岁女儿小可(化名)被MCN机构索赔1.7万元违约金,一家人慌了。 小可正值叛逆期,厌学情绪重。今年1月,她瞒着父母,独自与济南某MCN机构签下《独家主播协议》。 母亲告诉记者,女儿跟她说只要播够时长,就能月入过万,我们还以为她在上网课。 小可涉世未深,她以为工作就好了,谁知等待她的是一场噩梦。 她在机构里直播了半年,工资才1.3万元,加上公司要求主播必须在指定的账号上展示才艺,每月直播27天以上,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月刷量不低于1.5万元,单次直播不低于120分钟,否则不计入有效时长等。 工作实在很苛刻,时间一长,小可真的无法忍受,这班上得身心疲惫,她萌生了不想干下去的想法。 但小可之前加入公司时,已经和公司签约了合同,如果中途退出,那就要赔偿一笔违约金。 小可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正好小可的母亲打电话问她最近情况时,压抑许久的小可忍不住跟母亲说了情况。 小可哭着告诉母亲:老板常以“闹着玩”为由闯女生宿舍。我发烧请假,他捏着我鼻子灌药,说烧不死就得上播。 小可的母亲听了又难过又气愤,她告诉女儿,那是一种侮辱性的行为,不尊重人,果断劝退女儿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小可本来就不打算继续做下去,现在母亲这样说,更加坚定了她辞职的决心。 小可直接强行退出了机构。 谁知,机构却将小可给起诉了,索赔1.7万元违约金。 小可和她母亲傻眼了,母亲想来想去,只好找到记者求助,并曝光了这件事。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同时,第6条规定:违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500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监护人。 因此,MCN 机构安排 14 岁女孩从事营利性直播,已同时违反上述两条法律法规。 机构违法用工,安排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直播,已涉嫌使用童工,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处罚 。 《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无效。 14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瞒着父母签下的主播协议自始无效,MCN 根本无权索赔 。 最后,提醒大家,法律禁止用童工干活,这是违法的。任何机构做出违法的事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