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管又犯事了!霸道停车,屡教不改,引发市民强烈不满

闭目游神 2024-12-25 03:10:43

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在南宁江南区普罗旺斯社区的新屯南一里路口,一男一女两名城管协管员在劝导在路旁摆摊的商贩。就在这路口的人行道上,他们的城管执法车长时间停放在路边非指定停车位的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同时还存在交通隐患。

有市民对城管这种霸王停车的做法看不惯,上前对在场两位城管协管员提意见。

“你们的执法车不应该停在路边和人行道上。”一位上了年纪的市民提出意见。

“我们是在守点!”男管员嘴角挑起不屑的幅度,带着轻蔑的口吻蹙眉反问道,“哪你说应该停放在哪里?”

老人听到城管协管员这话,觉得城管连停车的规定都不懂,而且还用蔑视口气对待提意见的市民,顿时来了火,声色俱厉地说:“你们这样停车就不符规定,违法——守点也不能违规停车——市民有权监督你们!”

看到老人这股认真态度和严肃的神情,在一旁的女协管员觉得理亏,对老人说道:“我去把车挪开。”

对此,有市民作了这样一首打油诗调侃城管:

商贩占道摆小摊,

城管车子也占道。

占道执法治占道,

此般做法实不妙。

对城管占道执法,笔者的看法是——

一、城管执法车没有占道违停的特权

城管执法车不应长时间停放在人行道及路旁非停车地带,这是交通道路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可见,执法车辆在路边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要选择在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安全隐患。如果执法车辆需要长时间停放,应选择合法的停车场或指定的停车区域,不能随心所欲,采取霸王停车的做法。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如执行紧急任务或处理突发事件时,执法车辆可以在路边临时停放,但应开启警示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是,停在人行道的这辆城管执法车,并没有遇到“紧急情况”或“处理紧急事务”这类特殊情形,所以将执法车长时间停在人行道上是违规违法的。

二、不能用“占道执法治理占道经营”

从执法车停车这件事看,南宁一些城管执法理念有问题,影响到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增加市民对城管的抵触心理。城管有整顿交通秩序的责任和权力,但不能用“占道执法治理占道经营”,即不能用违章违法行为治理违章违法行为。执法者首先要守法,才能为市民树立守法遵纪的榜样。

三、南宁城管执法车违规停放属于顽疾痼瘴、屡教不改,已引起公愤

南宁城管执法车违规停放不止这一次了。今年7月10日,南宁城管在江南区平阳路和新屯路执法时,就因执法车停放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被市民投诉到政府12345热线,之后江南城管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但现在城管又出现这种违章停放执法车的问题,就可以说这是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行为了!

希望相关部门对南宁城管执法车违规停放的“顽疾固症”药出重拳治理,因为,这种行为属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的变种。

0 阅读:2

闭目游神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