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老板开了家日式烧鸟店,一顾客进店点了一堆串儿,结果老板算完账后,对方说了句“真黑”,吃也没吃扭头就走了。老板觉得委屈,说这明太子西葫芦10块一串,澳洲和牛肋条两串30块,紫苏鸡皮包虾两串30等等…加起来一共135,大家真觉得贵吗?我这里是烧鸟,不是烧烤!网友:当你说两片西葫芦要10块的时候,我就不会去了。 据奇趣自然探秘报道,7月的一个傍晚,男子开的日式烧鸟店里飘着炭火香,这时,店里走进一位客人。 这位大哥过了一会点了单:西葫芦刷酱的来1串,澳洲牛肉来2串,鸡腿肉、鸡皮包虾各2份,河鳗、蘑菇虾滑也要,最后添了串菠萝配牛肉。 老板算完帐,把账单递过去,说您这单总共135。 谁知,客人捏着单子看了两遍,眉头越皱越紧。接着撂下一句“真黑!”,串儿吃都没吃,转身推门就走了。 老板对着客人点的一大盘烤串发愣,心里有些委屈。 接着,他摸出手机,对着菜品拍了段视频,准备发到网上让大家帮忙评评理。 老板说,来,大伙帮我瞅瞅,明太子西葫芦10块一串,澳洲和牛肋条两串30,金葱鸡腿肉10块,鸡皮包虾两串30,烤河鳗15块两串,蘑菇虾滑20块两串,菠萝牛肉15块一串。 总共135,这价格真的算贵吗?我这是烧鸟店,不是烧烤店呀! 老板打心里觉得,自己的定价属于正常范围,并没有什么问题。 进口明太子酱都得小300一罐了,澳洲和牛进货价格也都不便宜,炭火、房租、水电哪样不是钱? 光鸡皮包虾这道,鸡皮得手工去油脂,虾仁要现剥,这都是人力成本呀。 而且,烧鸟看着简单,火候差五秒就毁一串。鸡皮要脆不焦,虾肉得嫩中带弹,没点功夫摸不准的,这都是精细活。 不过,视频发网上没多久就引起了热议。 有人说,当你说完两片西葫芦要10块的时候,我就永远不会踏进你家的店门。就两片,卖的居然比一斤价还贵! 而且,西葫芦就西葫芦,为什么要叫明太子西葫芦?为什么你的品种前面都要加一堆名头呢?澳洲和牛肋条,谁知道到底是不是澳洲产的呢? 还有,人家说你黑,不是说你贵,为什么呢?因为东西加起来一共130,你算的居然是135,多收人家5块,能不说你黑吗? 还有人讽刺道,我之前烧烤店三块西葫芦我要定价5块,我朋友拉着我的手说,3块吧,卖5块,他良心不安,我说没事,那帮做日式烧鸟摊就没低于10块的。 不过,也有人现在老板这边。说讲句良心话啊,也真还行,就那个西葫芦的厚度,一块在切成3片,多数烧烤店也得卖3块一串了,这东西就是,嫌贵的还是嫌贵,懂行的自会再来!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老板的定价合理合法吗? 《价格法》第6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烧鸟店所有菜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该条款,餐饮服务价格不属于政 府指导价或定价范畴,商家享有自主定价权。这意味着: 从10元/串的明太子西葫芦到30元/2串的澳洲和牛肋条,只要明码标价,商家有权根据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自主定价。 老板提及的进口食材成本,人工处理成本等,均可作为定价依据。法律未要求商家必须按食材原料成本倍数定价。 消费者质疑的"西葫芦比一斤还贵",实质是对商品附加值,如日式调味、烹饪工艺的认知差异,而非定价违法性。 而商家需确保2点:一是价格公示清晰,二是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认为135元账单"过贵",本质是行使价格合理判断权。但法律未规定具体定价标准,需结合市场行情判断: 如果同类日式烧鸟店西葫芦均价8-12元/串,则10元定价属合理范围。如果普通烧烤店西葫芦仅3-5元/串,则消费者产生价格落差感属正常市场反应。 消费者质疑"澳洲和牛是否真实",涉及商品质量与宣传是否一致。如果商家确实使用澳洲和牛,则未侵犯该权利;若以次充好,则构成欺诈。 有网友指出账单总价计算错误,实际应为130元,如果属实则商家涉嫌违反计量正确原则。 根据《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此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总得来说,商家享有定价自由,但需承受市场检验,消费者拥有评价权利,但应基于法律框架理性维权。 对于这场价格争议,你有什么看法? 关注@猫眼学法 多学法律知识少走弯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