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公安部交管局局长王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都还没有实现“自动驾驶”的目标。
“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脱手脱眼’,不仅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王强说。
此番表态对当前市面上各大车企宣传的“自动驾驶”进行了直面回应,也把广大车主拉回了现实。面对铺天盖地的“自动驾驶”宣传,普通消费者要保持冷静,智驾时代,请握紧方向盘。从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发明第一辆汽车算起,人类的双手已经在汽车方向盘上把控了140年,想放手没那么简单。
必须承认,自动驾驶是汽车发展的未来方向之一,但技术目前还不成熟,各大车企宣传的“自动驾驶”,还只是有限的“辅助驾驶”功能。
2021年8月,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在自动驾驶的6个等级之中:0-2级为辅助驾驶,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3-5级为自动驾驶,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
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消息,目前市场上的“自动驾驶”均属于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规定的2级标准,尚未取得3级及以上等级认证。
这一现象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制约:
其一,感知算法在复杂场景下的可靠性尚未突破技术瓶颈;
其二,车企基于法律风险防控考虑,主动将功能标注为2级,以维系驾驶人作为责任主体的法律定位;
其三,我国正在推进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目前尚未有3级自动驾驶汽车获得准入许可。
近年来,因“自动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比比皆是——
2024年12月4日,甬莞高速75公里处,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冲入施工区域,险些撞到正在施工区内作业的工人。经查,驾驶人因为不熟悉路况,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一直看手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同一天,江苏南京发生一起因酒后使用辅助驾驶功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在饮酒后启动了“辅助驾驶”功能,并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睡觉,导致车辆径直撞向南京六合东收费站的安全岛,车辆严重损毁并翻车。
2025年3月16日,武深高速646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突然向右偏移,随后冲向右侧山体发生侧翻。经查,驾驶人因开启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后分心,车辆方向发生偏移,驾驶人慌忙接管之际操作不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三天后的3月19日,大广高速信阳段2297公里处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侧翻,车辆严重受损。经查,驾驶人因长途驾驶产生倦意,遂开启车辆“辅助驾驶”,而车辆在驶出隧道口时偏离行驶方向,驾驶人接管不及时最终引发侧翻。
特别提醒广大车主,“脱手脱眼”=玩命!能让你放心放手的“自动驾驶”,目前技术上还达不到。时刻牢记,你紧握的不仅是方向盘,还可能是你的生命。
同时,滥用辅助驾驶要负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始终对车辆运行安全负主体责任。
若驾驶人在辅助驾驶功能激活期间,未能持续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和及时接管,存在“脱手脱眼”行为,将被认定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并记分。
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主要责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