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热乎饭,对我们老年人来说太重要了。”郑州市金水区78岁的独居老人王桂兰指着社区的老年助餐点,眼睛里满是笑意。
近日,《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聚焦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规定,有望让更多像王桂兰这样的老人吃上放心饭、舒心饭。
政策织网:构建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
《规定(草案)》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老年助餐服务“保障基本、普惠多样、方便可及”的原则,确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运行机制。
在服务网络构建上,《规定(草案)》提出多元化布局思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食堂,支持餐饮企业、机关单位设置老年餐桌,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收入参与其中。“4年多来,我几乎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来这里吃饭。”家住郑州市二七区七一三社区的赵大爷说。2021年,该社区引进养老服务公司建起了老年餐厅,这种合作模式既盘活了资源,又降低了运营成本。
标准护航:从场所建设到餐食供给全规范
截至2024年底,我省共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8367个,其中,老年食堂3100个、老年餐桌2234个、老年助餐点3033个。从场所建设到监督管理,全方位规范助餐服务,各地也配套出台相关政策。
针对老年人特殊需求,《规定(草案)》特别强调餐食的安全性与营养性,要求运营主体公示收费标准,有条件的提供低糖、低盐等个性化餐食。在信阳市浉河区贤山街道茗阳社区美好邻里中心,阵阵诱人的饭菜香从食堂飘散开来。食堂里,60张餐桌几乎坐满,大家边享用可口的饭菜,边唠着家常,气氛温馨融洽。为让社区老年人吃上“热乎饭”,美好邻里中心推出少油少盐的适老餐单,每周更新20余种菜品,让老人从“吃饱”迈向“吃好”。
多方合力:政策扶持与监管并重
60—70岁老人享受7折就餐优惠、70—90岁老人享受5折就餐优惠、9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就餐,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镇人大推动构建“政府补贴+个人自付”保障机制,打造助老惠民“幸福餐”。
《规定(草案)》明确了多层次补贴机制:对场所建设、设备配置给予补助,对运营主体实行动态补贴,对老年人提供就餐和送餐补贴。同时引入评估机制,由民政部门定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基层回响:从政策文本到幸福滋味
在浚县白寺镇前岗村,老年食堂被老人们亲切地称为“幸福小院”。在这里,做饭的都是巾帼志愿者,大家按值班表轮流上岗。“幸福小院”的建设由乡贤捐款捐物,村集体也为小院的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这种“集体经济+志愿服务”模式,正是《规定(草案)》鼓励的农村助餐解决方案。
对于规定的未来实施,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一位专家认为:“老年助餐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社会治理的试金石,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形成合力,让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老年人的幸福感。”
目前,《规定(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河南人大官网等渠道提出建议。这场关乎千万老年人“舌尖幸福”的立法实践,正凝聚着各方智慧,朝着更完善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