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刘女士说被女儿学校何老师性侵,染了HPV。警方说证据不够没立案,校方称是婚外情只调岗,社区说赔了20多万和解了。 刘女士说女儿学校的何老师在2023年欺负了她三次。 第一次是何老师说要家访,结果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后来又有两次。 之后刘女士查出感染了HPV,心理也出了问题。 她报了警,但警方说证据不够,没立案。 为啥证据不够呢? 因为这种事得有直接证据,比如当时的监控、伤痕啥的,可刘女士没及时报案,好多证据都没了。 HPV阳性虽然能证明她感染了,但没法确定就是何老师弄的,这病毒也可能通过别的途径染上。 后来两边和解了,何老师赔了20多万。学校那边更让人不舒服,说这是“婚外情”,就把何老师调了个岗位,没开除,说情节不够严重。 大家觉得这事不对劲,何老师赔了这么多钱,却不算犯罪? 学校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而且,要证明这种事确实难,很多人可能因为害怕没及时报警,证据就没了。 这事证据不好找是个大问题,学校处理太轻,相关部门也没说清楚细节,让人没法完全相信。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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