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暴走团团长的身份终于被扒出来了,原来是一名退休女教师。对其挣钱情况核查发现,其存在多种获利途径: 一是会员费。每个会员入团需交480元年费,由于人多费用很可观,直接入团长腰包。会员还可以拉人入团,拉人入团有佣金,类似传销一样,属于非法组织。 二是服装费。 包括服装和鞋,每名会员需购买四季4套服装,每套服装在200元左右而成本仅需50元。鞋子售价500元,成本120元,团长每年都有百万以上的可观利润。 三是广告赞助费。团长拉赞助商让团员在暴走时帮商家举红旗打广告。光这一项每年收入也在百万以上。 不了解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这个组织就是游走在暴利与违法的边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制止违法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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