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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实在是忍不了同事天天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一怒之下在朋友圈写到:在办公

北京,一女子实在是忍不了同事天天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一怒之下在朋友圈写到: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吗?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公司看到这条朋友圈后,不仅扣了她30%的绩效工资,还直接把她给开除了。女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39881.61元的赔偿金。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让人出乎意料。

徐小娇是做人力资源的,她最近因为男同事在办公室吸烟行为气的不行。

每天把那办公室抽的云雾缭绕,起初,徐小娇想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之间还是要给点面子。

她趁着去倒水,开玩笑似的让同事去楼道抽,那边还通风,办公室里抽烟实在是太呛了。

对方当时嗯了一声,结果转天却照旧吞云吐雾,烟灰甚至弹进了她桌上的绿萝花盆里。

当徐小娇第三次提醒时,男同事不耐烦地皱起眉,说自己就抽一根烟,多大点事,那语气里满是理所当然。

她看着其他同事或皱眉捂鼻,或默默挪远椅子,没人敢真正站出来说句硬话。

空气里的尼古丁浓度越来越高,她的鼻子也跟着不舒服,每天下午都要抱着水杯咳上好一阵。

徐小娇的忍耐终于抵达临界点,他越想越气,拿起手机,愤怒敲下一串文字: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么?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

而她作为职位原因,公司所有人都有他的微信,包括领导和抽烟的同事。

说白了,这个朋友圈她就是故意发的,就想让抽烟的同事看到,希望他们自己能对号入座,以后长点记性。

徐小娇发完朋友圈,感觉堵在心口的那口气都顺了,不是她不讲理,是男同事的行为太恶心,她才出此下次。

以为此事就此完事,却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公司人事部约谈她。

表示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丙类过失包括辱骂、诽谤同事等损害他人身心健康行为,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30%绩效工资。

徐小娇当时就炸了,男同事在办公室抽烟还有理了?自己就发了个朋友圈抱怨一下,就把自己开除了,还扣了30%的绩效工资!

可她无论怎么解释,现在都无法挽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时送到徐小娇手中。

她攥着通知的手指因用力而关节发白,自己只是在捍卫大家的健康,有错吗?

徐小娇有一气之下申请仲 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赔偿金,让她没想到的是,仲 裁 委没支持她。

徐小娇还不信了,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她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39881.61元。

一审法庭上,徐小娇表示朋友圈内容针对的是吸烟行为,而非具体个人。

所谓损害身心健康,公司始终无法指出具体受害人。

但法 官的目光落在她签署的员工手册上:既然认可制度,就该遵守底线。

辱 骂性语言无论针对谁,都已越界,所以判决: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驳回赔偿请求。

徐小娇认为自己只是用激烈的方式制止不文明行为。提起了上诉。

她坚信,法 律不该纵容违规吸烟,更不该惩罚挺身而出的人。

理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第2款:当出现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时,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控告和检举。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义务控制吸烟,划定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法人、主要负责控制吸烟。

《劳动合同》第15条,公司需要配备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可二审法庭,依旧认为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合法有效。

徐小娇朋友圈言论已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构成辱骂。

即使他人存在不当行为,劝阻亦应恪守法律与道 德 边 界。

所以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或许徐小娇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压根没想过,要是正义外面裹着骂人的话,那它还算不算正义。

有人说,在公共场所抽烟本来就害别人健康,被骂那是活该,这就算是提醒抽烟的人,也是自己保护自己,没毛病。

不过也有人不赞成徐女士这么冲动:受不了大不了辞职呗。

办公室能不能抽烟,明显是公司该管的事。要是公司压根没规定办公室不能抽烟,你凭啥骂人家抽烟的人。

对此,您怎么看呢?

信源:玉林晚报2025-7-19

评论列表

火星用户
火星用户 1
2025-07-20 20:40
意思就是你可以举报,可以起诉,但是不可以在朋友圈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