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14岁少女被男子恶意别车一公里,路过的外卖小哥挺身而出,男子获14天拘留。 故事的主角,是一名14岁的少女。那天,她如往常一样骑着单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当她准备从左侧超越前方一名中年男子时,一个看似再正常不过的动作,却点燃了对方心中无名的怒火。 男子并没有礼让,反而猛地向左一靠,试图将女孩挤开。女孩下意识地摇了两下车铃,这声清脆的提醒,换来的不是对方的歉意,而是回头的怒骂。 女孩感到了恐惧,她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奋力踩下踏板,试图加速摆脱。但她没想到,身后那个42岁的李姓男子,竟发起了长达一公里的疯狂追逐。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一个是身心尚未成熟的少女,一个是处于盛年的成年男性。李姓男子数次恶意别车,像一头失控的野兽,步步紧逼,不断将她逼向左侧车水马龙的机动车道。女孩的父亲徐先生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声音中仍带着后怕与愤怒:”有一回直接摁到出租车上了!“ 监控录像还原了最令人发指的一幕:李姓男子追上前去,竟伸出手,死死拉拽女孩的胳膊。女孩瞬间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那一刻,摔倒的不仅是一个女孩的身体,更是城市文明的脸面和一个成年人应有的基本道德。 就在女孩孤立无援之际,一道光出现了。外卖小哥孟先生路过此地,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停车,用自己的身躯挡在了女孩和施暴者之间。他怒吼道:”直接把小姑娘推到机动车道里了,那个人太坏了!你赶紧走,否则报警!“ 这声充满正义的怒吼,截停了这场正在发生的罪恶。李姓男子悻悻离去。孟先生的挺身而出,不仅保护了女孩,也捍卫了一座城市的温暖与尊严。 据悉,这已不是孟先生第一次行善,他曾说:”北京是一座有爱的城市,特别感谢曾经帮助过我的人!“他用行动,将自己曾感受到的善意,传递了下去。 最终,正义没有缺席。警方迅速行动,在调取证据后,依法对违法者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并对孟先生的义举进行了表彰。 李某某的行为绝非简单的”脾气不好“或”情绪失控“,而是触碰了法律红线的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 警方的”行政拘留14日“处罚,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李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 他对少女进行了长达一公里的追逐和拦截,并伴有辱骂行为。 情节恶劣: 追逐距离长,多次将未成年人逼入机动车道,并有拉拽导致摔倒的行为,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精神造成了极大威胁,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情节十分恶劣。 因此,对其处以顶格的行政拘留处罚,是罚当其罪,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还好事态没有达到更严重的地步,否则李某某面临的可能就不只是行政拘留,而是刑事犯罪。 1. 如果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达到了轻伤二级或以上,那么李某某的行为就从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将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 在繁忙的道路上,将他人(尤其是控制力较弱的未成年人)的自行车强行逼入机动车车流,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行为的危险性被认定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实际伤亡,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