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伺候瘫痪母亲5年,母亲去世后,按协议他一人继承母亲的房子,不料,房子要拆迁,三哥跳出来要平分补偿款,其他3兄姐说:当年没时间、没钱照顾老人,愿意男子一人拿补偿款。三哥却不认当年协议,和男子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五年病床前的承诺,抵得过拆迁款的诱惑吗? 上海老城区的弄堂里,李建国用钥匙打开母亲老屋的门时,墙皮正簌簌往下掉。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窗棂的影子——这里曾是母亲躺了五年的地方,如今只剩下满屋的寂静,和即将拆迁的消息。 那张压在抽屉底的协议 五年前的冬天,母亲突发脑溢血,醒来后就再也没站起来过。姊妹六个在医院走廊里吵成一团,大哥搓着手说自己开出租没时间,二姐抹着眼泪叹口气“孩子要高考”,三哥蹲在地上抽烟,吐出的烟圈里飘着一句“我生意刚起步,实在抽不开身”。 最后是李建国站出来:“我辞掉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回家照顾妈。” 那天晚上,一家人在病房外签了份协议。铅笔写的字迹有些潦草:“母亲由建国一人照料,直至百年。名下房产归建国所有,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五个名字后面,都按了红手印。李建国把协议折了三折,塞进抽屉最底层,转身回了病房。 接下来的五年,李建国的日子被切割成无数个片段:凌晨三点给母亲翻身拍背,早上七点喂流食,上午推着轮椅在阳台晒太阳,下午按摩防止肌肉萎缩。母亲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他就一点点猜——是渴了?还是背痒了? 有次三哥来看望,拎着一箱牛奶站在门口,看李建国正给母亲换纸尿裤,眉头皱了皱:“弟,辛苦你了。”放下牛奶就走,前后没超过十分钟。 拆迁公告贴出来那天 母亲走后的第三个春天,弄堂口贴了张大红公告——这片老房子要拆迁,补偿款将近五百万。 李建国拿着公告回家,刚把“拆迁”两个字念出口,三哥的电话就打来了。“建国啊,妈那房子的事,咱得商量商量。”三哥的声音透着股热乎劲儿,“都是妈的孩子,补偿款怎么也得平分吧?” 李建国愣了愣:“哥,当年不是签了协议吗?” “啥协议?我咋不记得了?”三哥在那头笑了,“那时候妈刚病倒,大家都乱哄哄的,签的东西能作数?再说了,我也是妈的儿子,凭啥好处都让你占了?” 挂了电话,李建国从抽屉底翻出那张纸。五年过去,纸面已经泛黄,红手印却依旧清晰。他给大哥打去电话,大哥在那头叹气:“建国,哥知道你不容易,这五年你受的罪,哥看在眼里。那钱该是你的,我不争。”二姐和小妹也发来消息,说当年没尽孝,现在更没脸分钱。 可三哥不依不饶,隔三差五就来闹。有次堵在李建国门口,嗓门大得整条弄堂都听得见:“姓李的,你想独吞拆迁款?没门!那房子有我一份!”邻居们围过来看热闹,李建国攥着那张协议,手都在抖。 法庭上的红手印 开庭那天,三哥穿着崭新的夹克,手里捏着户口本:“法官您看,我是母亲亲生儿子,有继承权!他手里那协议是伪造的!” 李建国把协议递上去,声音有些沙哑:“这上面有他的手印。”他转头看向三哥,“当年在医院走廊,你说‘只要我不用管妈,啥都同意’,这话你忘了?” 法官让书记员调出母亲住院时的监控。画面里,李建国推着轮椅进进出出,给母亲擦脸、喂水,夜里就趴在床边打盹。而其他子女的探视记录,加起来不到二十次。 大哥作为证人出庭,从兜里掏出个旧账本:“这是建国照顾妈那几年的开销,买菜、买药、请护工……他把工作辞了,靠积蓄和我们偶尔贴补的钱过日子,瘦了二十斤。”账本上的字迹密密麻麻,记着“尿不湿两包,56元”“白蛋白一瓶,380元”。 三哥突然站起来:“他照顾妈是应该的!谁让他没本事,就他离得近!” 法官敲了敲法槌,目光扫过那张泛黄的协议:“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而非附加条件。但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愿的体现,红手印清晰可辨,且有监控、账本等证据佐证,李建国确实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最终判决下来:拆迁补偿款归李建国所有,三哥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走出法院时,阳光正好。大哥拍了拍李建国的肩膀:“回家吧,妈在天上看着呢。”李建国掏出那张协议,风一吹,纸角轻轻晃动。他突然想起母亲临终前,浑浊的眼睛里掉出一滴泪,那时候他就知道,这五年的辛苦,值了。 弄堂里的老房子很快就要拆了,但有些东西拆不掉——比如病床前的日夜守护,比如红手印背后的承诺,比如那份用钱买不走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