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特斯邦威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此次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等方面无重大影响,且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
回购方案回顾
2024年6月30日,美特斯邦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以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75元/股的价格回购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7月17日。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545.87万股,占总股本的0.615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7.0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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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数量(股)
15,458,700
占总股本比例
0.6153%
最高成交价(元/股)
2.30
最低成交价(元/股)
1.79
成交总金额(元)
30,070,815.00
回购方案执行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规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变,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或变更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在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变更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回购合规性说明
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也符合相关要求。
已回购股份处理安排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或变更用途并使用,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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