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王女士的遭遇让人既心疼又愤怒。她和丈夫在外辛苦打工,省吃俭用攒下的黄金首饰,竟被女儿闺蜜带来的男孩半夜偷走,4万多元的财物最终被当掉换了18000元,其中还有婆婆送的结婚纪念项链至今没找回。
事情发生在6月中下旬,王女士15岁的女儿带闺蜜回家住,没成想闺蜜又叫来了男孩毕某。趁两个女孩熟睡时,毕某偷偷翻箱倒柜,把金手镯、金项链往兜里揣,随后溜出去找了两个同伙,一起把首饰当给了当铺。通过监控和走访,警方很快锁定了毕某等三人。
可更让王女士崩溃的是,因毕某未满16岁,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批评教育后交由监护人管教。联系家长时,有的说“先抓他再说”,有的干脆表示联系不上孩子,自己也气不过。这让辛苦四个月才挣一万块的王女士欲哭无泪:“再苦再累都不舍得动这些首饰,现在就换来了一句‘对不起’。”
其实法律早有规定,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销赃方明知是未成年人仍收购赃物,也需退赃或赔偿。王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监护人追偿,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对方家长经济不宽裕,赔偿金额、方式都得反复协商,耗时又耗力。
这事儿也给家长们提了醒:家里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孩子带朋友回家住时更要多留意。作为监护人,必须让孩子明白尊重他人财产的重要性,学校和社会也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别让一时贪念毁了青春。王女士的遭遇警示我们,未成年人犯错,最终还得靠大人拿出责任心来善后。大家觉得该如何避免这类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