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家里催婚,身边又都是男性同事,为了尽快找到人生的另一半,他找婚介公司介绍女朋友。不料,婚介公司收取了12800元是服务费后,安排他一个下午见了三位姑娘,没有一个是认真相亲的。男子想要婚介公司退款,结果,婚介公司却PUA他,说他性格不好,要找情感老师调理,价格更是要掏空他的钱包。 据1818黄金眼报道,男子小王26岁了,是一家公司的助力工程师,最近家里催婚催得紧,但工作生活附近也都是男性朋友,几乎没有认识的同龄女性。 为了尽快找到人生的另一半,小王把希望放在婚介公司上,通过社交平台填写相亲资料。 2025年6月,有家婚介公司联系小王,表示他们相亲成功率非常好,能达到97%,几乎没有失误过,还给小王看了很多资料和案例。 当然,这家婚介公司的收费也很高,服务费需要12800元,包含3个月服务期限,分为专案、约见、牵线、撮合等环节,包含约见3个人。 小王觉得这么高的费用,而且成功率这么高,相信服务肯定没问题,很快就能找到心仪的姑娘。 没多久,婚介公司的老师就给他发过几位姑娘的资料,并约他7月5日去相亲。 小王本来想7月6日过来相亲,但老师说这天女孩正好有时间,小王也不好意思让女孩等他,就抽空过来相亲。 万万没想到,婚介公司一下午给他安排排了3个相亲对象,每个30分钟,相亲时间还不到30分钟。 一下午相三个,这多少有点完成任务的意思。更何况,这三个女孩都不想是认真过来相亲的样子,有点像应付一样。 小王表示,他和三个女孩只聊了兴趣爱好,对生活的看法,工作之类的。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好印象,联系方式也没有加。 事后,婚介公司表示,他们后期会尽量再给小王推一个,然后话题就直转,表示小王性格不好,各种PUA他,还让他找个情感“老师”。 老师还问小王手头的余钱,然后根据小王的经济实力,制定了情感老师报价,正好掏空了小王的钱包。 小王觉得这有点像涉及套路骗,要求婚介公司退款,但公司表示他们服务完了无法退款。 小王求助记者,记者联系婚介公司。 没想到,婚介公司拿出合同终止书,表示她们服务已经完成,上面还有小王的签字,退款是不可能的。 记者问到是否有97%的成功率时,婚介公司矢口否认,这个没有文字记录,也没有言语记录,不知道这个数据是从哪来的。 至于所谓的情感老师,他们只是一个建议,并没有强制要求小王他选择这个情感服务。 小王的退款诉求直接被公司拒绝,那么,他到底该怎么办呢? 一、婚介公司涉嫌欺诈,该合同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婚介公司以“97%成功率”的宣传诱导小王签订合同并支付高额服务费,但未能提供任何数据或案例证明其宣传的真实性,且实际服务存在敷衍。 此类夸大或虚构服务效果的宣传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若小王能够举证,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若存在欺诈行为,还可要求三倍赔偿。 二、婚介服务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婚介公司承诺的服务包括“专案、约见、牵线、撮合”等环节,但实际仅安排三次敷衍的见面,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 此外,婚介公司单方面声称服务已“完成”并拒绝退款,但合同中关于“服务完成”的界定是否合理存疑。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服务完成标准或服务质量要求,可主张婚介公司未全面履行义务,需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最后,婚介公司后续以“性格问题”为由推销高价情感辅导服务,并利用小王已付费的心理弱点进一步榨取费用,可能构成“套路消费”,还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权。 对于,小王的遭遇,婚介公司应该返还吗?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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