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式泳衣走光谁该为消费者权益负责? 我认为事关两方,两方都应该负责任。 卖家【责任占比50%】: 明明知道自己家泳衣不适合游泳,就应该在店铺醒目位置进行重点提醒,可事实上,卖家往往在客户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以后才后知后觉温馨提示,到那时不能称为温馨提示,而是推诿扯皮和推卸责任,说不准客服人员在听到客户反映问题以后,还会暗自偷笑或者以此作为朋友之间谈资。 平台【责任占比50%】: 平台应该对卖家销售进行监督,可事实上,平台没有做好监督。 如果卖家清晰知道自家泳衣不是专业泳衣,只能下水拍照,主要标题确实写明是“海边度假泳衣”,平台就应该把这家店从泳衣归类里拿出来…… 涉事网店不是泳衣的泳衣已经达到销售700+,没有客户投诉,没有媒体曝光,我估计平台仍然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 我认为如果泳衣不适合游泳,就不应该称之为泳衣。 #记录我的2025# #泳衣走光谁该为消费者权益负责##泳衣#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