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的一场婚礼上,新娘的母亲举着牌子,上面写着:“娘家陪嫁40万和一辆小车。”这一举动引来众人羡慕,纷纷称赞新娘有位好母亲,新郎有位好岳母。然而不到一年,这对新人离婚了,新娘要求带走自己的40万和车,新郎则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闹上法庭。
据津云7月13日报道,婚礼当天,徐女士穿着婚纱走向新郎,亲友们送上祝福,母亲更是大力支持。婚礼上,徐女士的母亲举牌展示陪嫁,成为全场焦点。宾客们羡慕新娘有靠山,认为她婚后不会受欺负,新郎也有福气得到岳母支持,日子会和和美美。
然而幸福短暂,婚后一年,两人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最终决定离婚。徐女士坚持要带走母亲给的陪嫁,而丈夫认为这是婚后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双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
徐女士主张,陪嫁是母亲赠与她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据《民法典》第3条,公民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其母亲也证实,陪嫁是给女儿个人,非夫妻共同财产。而丈夫则引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5条,认为陪嫁是婚后所得,应视为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定,由于婚礼在领证后举行,陪嫁未明确赠与个人,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那么你认为陪嫁应当平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