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一男子借给女网友1000元钱,女网友提出“肉偿”,男子就答应了,随后,在他女网友的出租屋内发生了关系。岂料,完事后,男子下楼,正被几名民警逮个正着,将其带回警局,并以嫖 娼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 他气不过打官司,说自己是去要账的,又没花钱,怎么算嫖娼?可法院不认这套——债务抵消本质上就是用1000块换关系,跟直接付钱没区别。 说真的,这事儿看着像巧合,其实藏着大教训:别觉得“抵账”就不算交易,法律可不管你怎么包装。一时糊涂踩了线,家里人跟着丢人不说,自己还得受处罚,太不值当了。 换作是你,遇到这种“特殊还款”,能扛住诱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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