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结局,幸好江远没有成功,否则他会比禹天成更坏,更狠毒!从这三个细节可以看出来!禹天成给他投资三个亿,他也敢用啊? 1、城府极深。为了达成目的,隐藏自己,跟害自己的人合作,甚至做朋友! 禹天成为了围猎江旭东,将目标锁定在了他的儿子江远身上。让几个混混去打江远,管他要钱。陈胜龙和熊磊再出面帮他,以此接近他! 然后带着江远出入歌舞厅,唱歌、喝酒、泡美美,让他飘飘欲仙。最后还送他豪华跑车,当作生日礼物。 就是这台跑车,让江远酒驾飙车撞死人了。因为这个事情,江旭东被拉下水,替禹天成做了第一件事情——拿到矿山批文! 经过这件事情后,江远出国留学。本以为他会因为这件事远离禹天成,恨他们的。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背着父亲和姐姐,跟禹天成他们合作,甚至做朋友! 他要利用禹天成的资金和关系网,达成自己的目的——拿到镍铜矿,建电池厂,生产新能源汽车,实现他的目的! 为了这个目的,他可以隐藏内心,跟这些害他的人合作,甚至做朋友! 他们相互利用!禹天成利用他拿回万川矿业,搞垮万海;他利用禹天成达成目的。 禹天成为了绑定他,投资三个亿,让他搞新能源! 这样的事情,一般人是做不到的。江远做到了,他对自己也挺狠的!他也够胆大,三个亿他也敢用! 2、当父亲江旭东发现他做的事情后,逼他离开东平,去别的地方发展。他不仅没有同意,反而威胁父亲! 用父亲工作忙,没有时间管他为由,让父亲产生愧疚,从而帮他! 他还利用洪亮父亲在村里的影响力,帮他拿到了地。洪家出事情后,他却只是问问洪亮,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出事情后,他就躲起来,真没担当! 3、他在发信息让禹天成杀洪亮时,没有犹豫,也没有难过和不舍,而是很冷漠! 洪亮是他姐夫,是他叫了十来年的姐夫,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关键时刻,他就这样要洪亮的命! 禹天成杀陈胜龙前,还会不舍,还会流眼泪。相比之下,江远比禹天成更狠毒! 江远的狠毒,大部分都是父亲江旭东惯出来的。因为他有个当官的爹,可以替他摆平很多事情,他才敢为所欲为! 江远酒驾飙车撞死人后,有人替他顶罪,父亲替他摆平一切,他什么事儿都没有。照样出去留学,照样享受生活! 他这种情况撞死人,正常情况会坐牢六七年的。坐牢六七年出来,他的人生差不多都毁了。 可他有个当官的爹,他什么事儿都没有。这让他看到了权利的魅力,也看到了父亲的实力! 为此,他才敢跟禹天成他们合作,他想利用他们,吞掉他们! 如果第一次就让江远知道: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那他肯定不敢如此嚣张的,也不敢跟禹天成合作的。 江远之所以嚣张,不是因为他有多厉害,而是他有个当官的爹,替他保驾护航。他爹的关系网,可以让他事半功倍! 幸好江远没有成功,否则他比禹天成更坏,更狠毒! 惯子如杀子!江旭东为了儿子,为了政绩晋升,最终变成了黑势力的保护伞。他落得如此下场,不无辜。 江远这个缓期两年执行,会变成无期徒刑吗?最后有限制减刑! #以法之名追剧# #以法之名修罗场# #以法之名# (图片素材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