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1日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一方面,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各地要持续深化政银合作,积极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程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对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不超过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不超过30%最高提至不超过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同时,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另一方面,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对吸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规模,指导地方在县域范围内谋划实施一批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挖掘工程建设、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用工岗位,广泛吸纳相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
《通知》还注重优化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援助,兜牢就业底线。《通知》提出,开展就业岗位定向投放活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动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归集相匹配的就业岗位,向相关城市、园区、企业集中投放。加密“小而美”“专而精”的招聘活动举办频次,分类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完善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省级教育部门汇总并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困难毕业生信息,建立“一对一”实名帮扶台账,有针对性地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优质岗位。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由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展就业帮扶、推荐岗位信息;离校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建立实名帮扶台账,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持续做好跟踪帮扶。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劳动者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跟踪调度存量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稳就业的政策工具箱,既定政策早出台早见效,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增量储备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强化就业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防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