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真解气!”江苏盐城,一女子买下一套118万的房子,首付43万,结果楼盘烂尾,自己白白交了3年房贷,她一怒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没想到法院居然这么判!
据媒体报道,2021年,女子和丈夫相中了江苏盐城某楼盘,最终在首付43万,贷款75万的情况下,买了一套房子。
可谁料,转眼2年过去了,小区迟迟无法交房,女人急的上门去看,发现工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堆钢筋建材摆在那,吊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竣工之日遥遥无期。
可关键是,她每个月的贷款还在按时给,而且已经连本带息支付了19万了。
“这不是拿我当冤大头吗?”女人越想越气,索性房子不要了,将开发商告到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消息传出,周围人都嘲笑她天方夜谭,岂料,在一番调查后,法官竟然支持了她的索赔要求。
判决开发商退还夫妻俩的43万首付款,还有19万房贷。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太解恨了,终于轮到开发商兜底了!这判决太解气了!买房人掏空积蓄还被坑,凭什么要他们继续背债?就该让无良开发商付出代价!
还有人留言,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烂尾楼退款优先于其他债务,或者直接从开发商老板账户扣钱!不然判决等于白判。
法律方面来说,这次夫妻俩能以小博大,靠的是《民法典》第563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无独有偶,2018年,刘女士就在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泰禾中央广场花了160多万买了套房,结果也是遇到了无良开发商,眼瞅着楼盘就要烂尾。
她一怒之下,将对方给告了,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在了解了相关事实后,做出判决:
发商得把买房的钱、维修资金、她已经还的房贷本金、团购费等一共130多万元退回来,没还清的房贷本息也要由开发商兜底。
这两起案件,也给很多被烂尾楼拖垮的家庭指明了方向,如果开发商跑路了,或者无力后续建设,不妨也拿着证据,要求退款。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一百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往往是几代人的钱包,一旦被开发商骗了,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家庭幸福将就此葬送。
千万不要畏惧对方,或者脸皮薄抹不开面子,争取我们的合法利益,是一个公民应具备的素质,别怕有法律,有国家给我们兜底!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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