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几个月就有人但凡有点头脑看过此论文原文并冷静分析过后的人都会对此结论有疑问。
早在之前就有其他博主质疑过此论文的最终结论(图2图3)。我在这里就前人的分析做一个总结。
具体而言,原始数据是4个:造谣传谣人次(男/女),以及举报谣言人次(男/女)。(图4)
如果这四个数据分别是abcd,那么:
该论文认为的男女用户比例,就是(a+c) : (b+d),即8258:5358
而所谓的男女用户造谣传谣比例,就是 a/(a+c) : b/(b+d) ,即45.5%和56.9%
任何上过初中数学课的人都能看出,当c很大,d很小,即使a>b,得出的结依然是a/(a+c) < b/(b+d)
事实也是如此,女用户被指“造谣传谣”多,不是因为她们真的如此,而是因为她们在举报谣言这方面不够活跃。
正如图2举的例子,如果男女造谣人次都是1000,但只有男用户善于投诉谣言,那么最终比例就是1000/3000:1000/1000,也就是 “女用户造传谣的可能性,是男用户的3倍”———,然而,这符合事实么 ??
除此之外,有个博主还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点,那就是此论文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其样本用户的男女比例和微博用户男女比例是一致的——是错误的。(图5)
论文说其样本比例接近微博用户性别比例,给出了来源,并据此以及样本分析得出结论,男女造谣传谣比例分别为55.2%和44.8%,而微博男女用户比例为6:4,所以其实女性更爱造谣传谣。(当然,此为错误结论。)
然而,作者是在2016年7月收集数据,但是引用的【25】,却是“2014年微博发展报告”。这是不是有点奇怪?根据2016年的微博发展报告显示,男女性别占比分别是55.5%和44.5%,其实这里就已经和此论文中男女造谣传谣占比基本一致了。
如果当时2016年的报告没出,那还有2015年微博发展报告中的比例作为参考,女男比是各50%(图7)。如果是按照2015年的数据来计算的话,那此论文的最后结论就得颠倒过来了。
从以上角度来说,这篇论文不是没有价值,它提醒女用户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以及遇到谣言要积极投诉,不能吃哑巴亏。这也是我为什么看了这篇论文后,反而更认可该论文中的文献综述部分中其他作者论文中的结论(图8)。
所以有人问我这数据从哪来的,那我只能说确实是从现代情报的这篇论文中看到的,比起此论文的结论,此作者想反驳的以往数据反而显得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