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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干部妻子自爆孕期的神仙生活,工作甩手合同工,自己在酒店养胎! 近日,一篇

副处级干部妻子自爆孕期的神仙生活,工作甩手合同工,自己在酒店养胎!

近日,一篇娇妻文学的自白书一经发布,便引爆了巨大的争议。

据极目新闻7月9日报道,发帖人声称老公在市里是个副处级的小领导,自己去年通过人才引进上岸某小县城的文旅局,刚上岸便立刻怀孕。

老公为此特地请了两个月的假陪她,还心疼她每天要开车150公里上班,劝她辞职安心养胎。单位领导更是体贴,让她把大部分的工作分给合同制的同事,只保留了一小部分私密性的工作给她。

不止如此,帖子里,这位女士还自述自己在家摆烂了一段时间后竟开始忧心新同事会威胁她的地位,于是又勉为其难地每日坚持驱车150公里往返上班。

近年来,娇妻文学在网络上盛行。自诩娇妻的女性会通过夸张的文字把自己塑造成被宠爱的弱者,同时将伴侣吹捧为庇护者。这类文字大多止步于对生活琐事的过度包装,甚至常沦为网友的笑柄。

然而这篇帖子却充满了对规则的漠视以及对特权的炫耀。

网友们的愤怒,并不是针对孕妇是否该休假,而是这位女主角,明明没有健康问题,却以不上班为荣,心安理得地占据宝贵的正式编制岗位,将本属于自己的工作,甩给没有编制保障、待遇更低的合同工,还觉得理所当然。

字里行间更是流露出对副处级老公权势的无限依赖,将公职身份视为个人特权的护身符。

这样的人占着编制岗位,这让那些挺着孕肚仍然坚守岗位的女性怎么想?让那些拿着微薄薪水却被迫承担额外重担的合同工怎么想?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更是对公职人员形象的抹黑,老百姓凭什么信任这样的人能真心实意为民服务?

目前,其工作单位文旅局的工作人员回应,该员工的帖子存在夸大事实,网友曲解了文章的本意。这名员工是因为怀孕后身体不好在批的假,更不存在把工作分配给合同工的情况。关于文章中的其他内容,单位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如此长假与工作安排,真的合规吗?这位女士口中轻描淡写的副处级老公,其身份与影响力,是否正是这一切便利得以畅通无阻的关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针对其丈夫的两个月长假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或违规请假?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炫耀无度?小心特权反噬,引火烧身!

关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