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见自家门口有两只蟑螂。没多想,就用杀虫剂将蟑螂消杀。岂料,邻居找上门来,称男子杀死了自己的宠物,让男子赔钱。男子怒怼:既然是宠物就应该看好,凭什么让自己赔?双方闹到派出所,民警做出调解,让男子赔了邻居400元钱。网友不干了:他家蟑螂拴绳啦?没拴就是野的。 据广州日报,7月5日报道:杨某随手喷死只“蟑螂”,结果倒赔邻居400块!引发关注。 那天,杨某正准备出门,眼角余光突然扫到门口墙角有什么在爬行? 定睛一看,好家伙!两只油光水滑、个头比较大的“蟑螂”,正慢悠悠地晃悠着触须。 杨某直皱眉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蟑螂都成精了?长这么大个,撞上我算你们倒霉! 杨某向来最恨蟑螂,家里常年备着杀虫剂,每次见到都得“赶尽杀绝”。 他二话不说折回屋里,抄起杀虫剂就对着墙角猛喷,边喷还边嘟囔:小样儿,敢在我家门口撒野?看我怎么收拾你! 随着“滋滋”声响,两只虫子扑腾几下,很快就直挺挺不动弹了。 杨某随手把杀虫剂一扔,哼着歌出门,压根儿没想到,这随手一喷,竟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另一边,邻居小孟正急得团团转。 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没别的爱好,唯独痴迷养螳螂,尤其是他精心饲养的两只魔花螳螂。 小孟翻遍家里每个角落,都没找到宝贝螳螂的踪影,急得额头直冒汗:这可是他花大价钱买回来,从小养到大的心肝宝贝。 突然,小孟一拍脑袋:会不会是家人开门时,没注意让螳螂溜出去了?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门外,在靠近杨某家的墙角处,果然发现两只螳螂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周围还弥漫着刺鼻的杀虫剂味道。 小孟心“咯噔”一下,蹲下身仔细查看,眼泪差点掉下来,两只宝贝早已没了气息。 满心怒火的小孟第一个怀疑的就是邻居杨某,他气冲冲地敲响杨家的门。 此时的杨某早把杀虫的事抛到脑后,见小孟一脸阴沉,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小孟劈头盖脸的质问:你为什么杀我宠物?! “啥?我啥时候杀你宠物了?”杨某一头雾水。 小孟把盒里的螳螂尸体往前一推:别装糊涂! 杨某凑近一看,愣住了,这不就是自己当蟑螂喷死的虫子吗?可这模样和普通蟑螂确实有点不一样…… “我哪知道这是宠物啊?谁家把虫子当宝贝养还放出来乱跑?”杨某委屈得直嚷嚷。 小孟急得直跺脚:这是我花了大价钱养了好久的!你必须赔!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嗓门越吵越大。 小孟坚持让杨某赔偿损失,杨某却觉得冤枉:要怪就怪你没看好宠物,谁能分得清这是蟑螂还是螳螂? 吵到最后,谁也不肯让步,只能闹到派出所。 民警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杨某毕竟是无心之过,认为小孟不该咄咄逼人,但毕竟这是小孟的宠物,于是,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劝双方各让一步,不要因为这事伤了邻居和气。 最后,让杨某赔偿小孟400元钱。 小孟虽然心有不甘,但想着毕竟自己也有过错,于是,接受了调解。 对于这个调解结果,网友炸了:隔壁喷完药,我家门口死了满地的苍蝇蚊子,这是我家花大价钱买来养的宠物,要怎么才能向邻居索赔? 那你反过来可以告对方,你的蟑螂在我门口吓到我了,必须赔偿4000。 小孟作为宠物螳螂的饲养人,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螳螂跑到公共区域,客观上引发杨某误认并将其杀死,那么小孟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理应承担次要责任。 反之,如果能证明杨某是故意为之,小孟的责任确实可以相应减轻。但从事件经过来看,杨某当时完全是出于误杀,因此小孟并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综合来看,双方都有过错:杨某的行为直接导致宠物死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孟因管理疏忽让宠物进入公共区域,也难辞其咎。 民警最终调解杨某赔偿小孟400元,既考虑到受损宠物的价值,也平衡了双方的责任,这样的处理结果合情合理,既化解了邻里矛盾,也兼顾了法律层面的责任划分 。 信源—《广州日报》-2025-7-5 #夏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