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5日,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预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1.38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51.49万股~702.9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8%~1.76%
注: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相关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2025年6月25日总股本400,532,847股为基数计算。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3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对股权结构及公司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351.49万股和上限702.99万股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将有所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将从0分别提升至0.88%和1.7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将从100%分别降至99.12%和98.24%,但股份总数保持不变。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85,622.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386.5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1%、6.00%。公司认为以8,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关方情况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本次回购也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变更、终止;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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