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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美食博主暗访某农贸市场,连揭两摊“鬼秤”骗局,小龙虾秤按按键少三斤,活

湖南长沙,美食博主暗访某农贸市场,连揭两摊“鬼秤”骗局,小龙虾秤按按键少三斤,活禽摊主被戳穿后质疑博主是否有证调查,竟持刀相向,还自称“有精神病”!多名商户围堵叫嚣“我就骗你的,打死你”,疑似市场管理员竟称:“少一斤很正常,不让人吃饭?”冲突中,摄影师颈部受伤,商户当众砸秤毁灭证据。市监局紧急彻查,市场所有秤具都已经更换。 据九派新闻7月3日报道,近日,美食博主林默(化名)在长沙市雨花区粟塘农贸市场进行消费监督时,连续遭遇两起“鬼秤”欺诈事件。 林默先是在张强(化名)经营的水产摊购买小龙虾时,发现电子秤的“单价键”竟能篡改重量——按键后,显示屏上的重量从3.2公斤骤降至1.5公斤,差价近三斤。 面对质疑,张强迅速关闭秤具电源,试图销毁证据。 之后,林默又去到活禽区域,在王勇(化名)的活禽摊位,林默再次发现“鬼秤”。王勇非但不认错,反而呛声:“你有执法证吗?凭什么查我?” 随后,多名商户将林默及其摄影师围堵在角落,叫嚣:“骗你又怎样?今天弄 死你!”王勇更掏出一把匕首挥舞,刀刃距林默不足半米,并高喊:“我有精神病,杀了你也不犯法!” 摄影师阻拦时被水龙头喷击,颈部遭推搡挫伤。 冲突中,一名自称市场管理者的赵峰(化名)出面“调停”,竟称:“少六两算什么?行业规矩少一斤都正常!总得让商户吃饭吧?” 最终王勇当众砸毁作弊秤,直到市监人员和警察到场才控制局面。 事后,市监局通报:涉事市场所有秤具已被强制更换,并对商户立案调查。 对此,有网友说,情绪上支持博主,但程序有问题:消费者有权复秤,但无权搜查商户设备。直接操作对方电子秤可能被反诉侵害经营权!理想路径应是:取证后立即报市监现场查封,而非对峙引发冲突。 也有网友说,有错就要认嘛,被查出有问题,就逃避责任,搞对抗,甚至试图持刀威胁,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否则如何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那么,从法律角度,商户们的行为如何评价? 首先,商户们涉嫌使用有瑕疵的计量器具,或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 《计量法》第27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鬼秤”并非单纯缺斤短两,而是通过技术手段系统性破坏计量器具准确性。 商户操作“单价键”实时改变重量数据,证明其主动控制欺诈结果,远超过失范畴,具有欺诈故意。 商户砸秤销毁证据的行为,恰可援引《证据规定》中“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可推定对方主张成立”。 结合博主全程视频记录按键调重、商户销毁证据的行为,即便实物证据灭失,仍可形成完整证据链认定欺诈。 一旦查实商户存在欺诈消费行为,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博主有权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可以主张500元。 而对于商户,结合《计量法实施细则》第48条规定,市监局依法可以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商户有持刀威胁、聚众围堵等行为,或涉嫌治安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及第43条规定,恐吓他人、殴打他人及故意伤害,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最高10天行政拘留机最高500元罚款。 博主的视频中,有商户持匕首挥舞、聚众叫嚣“弄死你”等行为,目的是为了威胁博主不要声张,还导致了摄影师受伤,该等商户的行为已然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依法可以进行处罚。 若经鉴定刀具属管制器具且威胁动作具现实危险性,可能触犯《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但需进一步侦查。 若刀刃与受害人距离较近,且持续挥动时间较长,则可能触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恐吓他人”情形。 有商户自称“精神病”,但但未在行为时出示医学证明,且能精准操作电子秤、表述行业规则,证明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不影响其行政违法认定,依法应当进行追责。 最后,视频中疑似市场管理人员赵峰公开提及“行业潜规则”,一旦查证属实,则证明市场方长期默许消费欺诈行为,市场开办者应承担相应监管责任。